第90章 第 90 章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第90章偷听墙角

    听到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消息的时候, 孙红霞刚和王秀菊闹腾了一场,孙红霞多希望王秀菊撞自己的肚子,她算着, 自己马上要来月事了, 上一次来月事,她小心翼翼地遮掩过去,幸好林荣棠粗心, 根本没注意到, 就这么过去了。

    这一次, 她想趁机利用这个,就说自己流产了有血,这不是正好吗?至于去医院, 自然是怎么都不去, 就说她害怕医院, 伤心难过, 万一去了医院, 也坚决不检查就是了。

    但是要想做到这个地步,她必须是一个备受打击的孕妇, 她必须要有一个足够的理由让她瞎胡闹。

    这个理由, 必须王秀菊给。

    你整天欺负你儿媳妇, 还把你儿媳妇打得流产,儿媳妇遭受打击有点发疯, 这不是挺正常的吗?

    孙红霞甚至想着,也许她可以假装自己要喝农药, 反正把事情闹腾大了, 但又不喝, 最后把去医院这事给赖过去就是了。

    可谁知道, 大闹了一场后,就在她打算撞向王秀菊的时候,林荣棠却护住了她,不但护住了她,还帮着她说了王秀菊,之后公公也林宝党也出来,把气咻咻的王秀菊扯走了。

    一次上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孙红霞非常懊丧,也难受得厉害。

    她估计,自己过两天就要来月事了,到时候万一露馅呢,再说时间一长,她的肚子按理应该逐渐增大了,现在随便塞个衣服就行,那以后呢?这哪能一直瞒下去!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听别人说起,说是沈烈和冬麦挣了大钱了,说那一批梳绒机卖出去,社办工厂给了他们不少钱,还说至少得挣了好几千。

    好几千哪!

    庄稼人,一年到头地里吭哧吭哧忙乎,那才几个钱?结果人家一口气挣好几千!

    所有的人都眼红了,都开始想巴结巴结沈烈冬麦,想问问这些门路。

    孙红霞却有些傻眼,她觉得不对劲。

    她和沈烈结婚的时候,呼啦一下子,一些记忆涌入,她记得了许多事,但她清楚地记得,沈烈贷款做买卖赔钱了,要倒霉。

    她拼命地去搜刮关于那一年的记忆,那一年的记忆并不完整,也不连贯,但就她能大概串连起来的,她觉得沈烈绝对没发财!

    沈烈如果发这种财,她后来也不会在沈烈被人家派出所拘留后,她非闹着离婚了。

    几千块,那得够花多久呢!

    孙红霞茫然了。

    不能赶紧将孩子流产,她本来已经害怕和忐忑起来,而沈烈的赚钱,更是让她煎熬,甚至开始怀疑自己。

    她是不是被坑了?

    冬麦跟着沈烈竟然要过好日子了?

    她是不是自己把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给糟蹋了?

    孙红霞在茫然过后,仔细地又将自己能记得的那些事想了想,最后终于坚定了信念。

    沈烈最后还是会受穷的,他就算一时挣了,也败进去了,追根到底,他做的那个买卖不行,羊毛羊绒行业属于国家限制行业,你没公社的批条,买卖啥都是违法的,做这个,肯定没前途,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她还是得跟着林荣棠,最近林宝党开始找公社里关系,想着让林荣棠接班,虽然没希望,但总得试试,如果能成功,那就不一样了。

    王秀菊那里,当然是想着林荣棠拿到的工资上缴给王秀菊,但是她肯定不允许的,一定要把林荣棠的工资捏在手里。

    每个月固定工资,地里再有点收成,不比沈烈瞎折腾强?

    别看沈烈现在闹腾得欢,他那么爱折腾,还不是早晚赔进去!

    因为这个,孙红霞对林荣棠,自然更加小心,她一定要抓住林荣棠,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是骗他的,瞒过这件事,以后两个人就是正儿八经夫妻,好好过日子就是了。

    于是这晚,孙红霞对着林荣棠就有些战战兢兢的,他们成亲后,一直还没做过夫妻之间的事。虽然夫妻之间那些事,她突然拥有的那些记忆里,也没这个,但是她小时候看过邻居家的小人书,小人书里有。

    后来小人书被烧毁了,可她一直记着呢。

    她出嫁前,她娘也提过,她知道这个事怎么搞。

    她害怕被林荣棠发现,更怕林荣棠突然提出来要圆房,一圆房,不就露馅了。

    所以吃过晚饭后,她一直小心地避着林荣棠,就推说自己有些累了,进屋躺在炕上歇息了。

    林荣棠凑过来:“红霞,累了?”

    孙红霞连忙闭上眼睛装睡。

    林荣棠便坐在一旁,好像看了她一会。

    孙红霞心跳如鼓,生怕被看穿了。

    之后林荣棠抬起手来,轻轻地落在她肚子上。

    孙红霞更害怕了,他万一摸出来怎么办?自己那衣服有没有好好垫平了?不过他没有过孩子,冬麦又没怀孕过,他应该也不懂吧?

    好在,孙红霞提心吊胆一番后,林荣棠到底是起身了。

    孙红霞后怕得身上都出汗了,她心想,可算是逃过一劫,幸好林荣棠不懂这个,他还真以为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呢!

    林荣棠在屋里坐了一会,便出去了,孙红霞听着他那动静,好像是去洗澡了,也就松了口气。

    林荣棠走出房中后,外面朦胧的月光洒下来,落在院子里,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梦一样。

    林荣棠却觉得好笑,他周围的一切都那么荒谬讽刺,简直像一场荒诞的闹剧。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荣棠便想起来以前,他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在医院,他骗了冬麦。

    如果没骗,现在呢,冬麦是不是会原谅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

    他经常会幻想,想着冬麦会回来,依然和他过日子,想着冬麦和沈烈过不好,可是现在,沈烈挣了大钱,冬麦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吧。

    她只会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更加后悔当初嫁给自己,甚至会庆幸早早和自己离婚了。

    想到这里,林荣棠麻木地走到西屋,过去打水,不过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却听到了一种细微的声音。

    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传来,让林荣棠心里一动。

    他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只觉得那声音时有时无,根本听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来,遁着那似有若无的声音,来到了墙根处,之后看了看地势,搬来了一个杌子,踩着杌子终于爬上了墙头。

    爬上墙头后,他小心地沿着墙头往前,这样就能紧贴着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从这个位置,他侧耳细听,那声音就清楚多了。

    这就是冬麦的声音。

    像是小动物受欺负了,呜呜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欢,那隐约的呜咽声中,仿佛又夹了带了闷重的水声,说不上来是什么。

    林荣棠蹙眉,继续细听,听着间,恍然明白了。

    明白过来的那一刹那,他心口便被人插了一刀,痛得根本没法喘气,痛得他几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

    偏偏女人家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陆续传来,传入他的耳朵里,让他逃无可逃。

    他不想听,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钻。

    声音像锯子,剌着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声音并不是自己发出的,而是被迫发出的,那是因为外力的夯实,而被捶打出来的。

    林荣棠的血液往上窜,他知道自己应该尽快逃开,不应该去看这些,可他还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麦,想听到他的冬麦更多的声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着,僵硬地往前,之后翘起脑袋来。

    古朴雕花的屋檐下,月光如水一般洒下,洒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女人的头发像缎子一样,在被剧烈地抖动,那正是一切声响的来源处。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蜜糖,他忍不住。

    他抻着脖子,就在那时高时低的声音中,他终于看到了,她靠在窗户上,因为姿态的原因,将颈子扬成了优美的弧度,就像盛开的花蕾弯下去,像河边的白鹅俯下头来,白细的颈子很美,仰起的下巴,微微张开的唇。

    他甚至在那月光下,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迷醉。

    林荣棠热血上涌,她当了他一年的妻子,从来没有这样过。

    这是他无法做到的,别的男人做到了。

    是别的男人让他这样的。

    林荣棠紧紧地扒住墙头,指尖几乎掐入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浑身每一处都痛得像是凌迟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揽住了冬麦,于是女人便被搂住,之后动作一换,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连原来的声音都变得闷而低,几乎听不到。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确实这样,太出挑了,别人会说。

    沈烈笑了:“只要我们足够努力,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他们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麦听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觉得有道理。

    她想起来上学时候,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两只羊角辫,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这样好看,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她不舍得剪断了,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

    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但后来,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都开始学着孟雪柔,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

    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因为孟雪柔家有钱,衣服漂亮,人也讲究,大家就觉得,她那样是好看的。

    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外面有些热,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就是人力三轮车,坐上去,没几步就到了。

    到了百货商场后,两个人逛了一圈,沈烈买了两条衬衫,一条裤子,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其中一条连衣裙,冬麦穿上后,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赞叹羡慕,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

    冬麦红着脸看沈烈:“你觉得怎么样?”

    沈烈笑看着她:“买。”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这样穿,腰那里被掐得太细了,裙摆也就是刚刚过膝盖,露出两条小腿来。

    冬麦的小腿曲线很好看,纤细修长,脚踝也白白细细的,反正就是惹人。

    作为男人,他当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不过沈烈觉得也不是太出格,她自己明显喜欢,那就买吧。

    冬麦又给自己爹娘各挑了一身衣服,大嫂马上要生,二嫂如今也怀上了,给满满和两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都准备了衣裳。

    把这些都给结账了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看看别的,冬麦原来想法挺多,不过现在看到,又觉得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买了点给孝敬爹娘的。

    沈烈买了收音机,说回去听广播听新闻,可以长见识。

    这时候转身看到那边一对镜子,红色镂空镜框,精致洋气,也看着喜庆。

    冬麦便想起来李秀云:“她马上就要结婚了,送她一对镜子吧,你觉得呢?”

    沈烈看了眼冬麦:“怎么突然想起来这茬?”

    冬麦:“我看她人其实也不错,人家对你可操心了。”

    沈烈无奈:“什么叫她对我可操心了?我什么时候用她操心?”

    沈烈对李秀云的印象,还是一个流鼻涕小姑娘,当初他离开时候,李秀云才多大一小丫头,其实就是那年她被她哥骗到了树上,下不来,他逞英雄,把她给抱下来了。

    后来可能别人开了次玩笑,李秀云就总说以后要嫁给他。

    沈烈也没当回事,小屁孩而已,谁会当真,可回来后,李秀云竟然记得,眼巴巴地跟后头,说要嫁给他,他就有些头疼了。

    这又不是演白蛇传,怎么还来以身相许那一套呢?

    冬麦看他不高兴,便笑着说:“人家小姑娘确实还不错,没什么坏心眼,一心惦记着你,现在人家这不是也死心了,嫁人去了,我那天随口说给她两块布当枕套,现在看到这镜子,又觉得反正咱挣钱了,给她买一对镜子得了,你觉得呢?”

    沈烈耸眉:“也没多钱的事,随你,不过先说好,那是你要送的,和我可没关系,可别说是因为人家为我操心。现在打着我名头送东西,回头想起来,找我别扭,那我不是冤死。”

    冬麦看他这样差点笑出声:“我至于嘛?我有那么小心眼嘛?”

    沈烈:“那我哪知道……”

    冬麦低哼一声:“小人之心!”

    镜子自然是买了,买了后装在盒子里,到时候连带做枕套的布料一起给人家,也算是给人家结婚添置东西了。

    一时逛着又买了别的,最后两个人买了满满当当,才提着回去,先把东西放在招待所,之后两个人出去吃饭,吃得烤串,沈烈还要了啤酒,冬麦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不好喝,继续喝自己的香槟了。

    吃饱喝足去看电影,电影叫《喜鹊岭茶歌》,讲的是柳新泉被分配到县城农科院,阴差阳错被当成专家,最后现学现卖的故事,故事很有趣,冬麦好几次都忍不住笑,里面也有甜蜜的爱情,看得人脸红心跳。

    看完后,冬麦倒是有些感慨:“原来咱们农村的事,也可以拍电影,还挺有趣的。”

    沈烈:“哪里都有有趣的故事,又不是只有城市能有故事。”

    说话间,沈烈买了一根冰棍,领着冬麦往前溜达,反正也不着急,多晚回去都没事,两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悠闲自在。

    冬麦正吃着冰棍,恰好看到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挺眼熟的,再一看,竟然是戴向红。

    冬麦忙打了招呼。

    戴向红下了自行车,看到他们也是意外:“你们怎么在这里?”

    没林荣阳林荣棠王秀菊之类的人,她和戴向红说话也随意起来:“我和沈烈进城玩,顺便买些东西,刚看了电影,打算回招待所呢,姐你这是怎么回事,刚下夜班是吗?”

    戴向红:“你们住哪儿?”

    陵城其实也就两家招待所,新开的新希望才是这个方向,但是贵一些,听说条件比原来国营的要好,戴向红看他们走的方向,有些疑惑,那个新希望招待所一般人不舍得住。

    冬麦:“就前面那个新希望,姐,咱们顺路。”

    戴向红便推着车子和他们一起走,又看他们衣着,穿得挺好的,就更加好奇了,心想这是发财了?

    冬麦看出来戴向红的疑惑,便大致说了沈烈搞梳绒机挣到钱的事。

    戴向红一听,惊喜不已,连说恭喜,羡慕得不行,羡慕了一番,又说起林荣阳了。

    “他在工厂现在遇到一些麻烦,说这次的提干,本来应该有他,结果却不知道怎么给了人家,为了这个,他和他们副厂长谈过好几次,现在他赌气,不想干了,说也没几个钱,还得整天看人家脸色,想下海经商,说现在不少下海的,我是挺愁的,你说好好的铁饭碗不干,非去下海,这万一挣不到钱呢!”

    冬麦其实对林荣阳不太有好感,不过听戴向红这么说,还是道:“我们是没铁饭碗的,想法当然不一样,努力挣钱的话,外面挣钱机会挺多的,不过机会多,也不是人人能碰上,还是得有点自己的特长。”

    “特长?”戴向红无语了:“他哪有什么特长,我看根本没那本事,就是瞎折腾吧!他要是有沈烈一半的本事,我也不说他什么了。”

    戴向红又问起来沈烈做的什么买卖,梳绒机怎么回事,沈烈就解释了一番,听得戴向红一个头两个大:“他肯定干不了这个,再说也没那本钱,信用贷,他也没那胆子。”

    总之说来说去,仿佛也不知道干啥,但继续在现在的工厂干,也是整天抱怨不高兴,没个笑的时候。

    戴向红:“我这一天到晚值班,其实挺累的,可想起他来,真是操心。”

    冬麦还能说什么,少不得劝劝,最后戴向红走到路口,也就告别了,临走前又说让他们有空去她家里坐坐。

    回去的路上,冬麦和沈烈说起林荣阳:“他可是铁饭碗,竟然也有这个念头,可真是没想到。”

    沈烈笑了:“世界总是在变,人也会变,现在国家要改革,要开放,外面做小生意,做得好一天挣几十块的也不是没有,抱着铁饭碗是稳当,可一个月五六十块钱,日子过得当然没劲了。”

    冬麦便想起沈烈之前说的,他言语中不太瞧得上那六十块,现在想想,倒是也有道理。

    不过谁知道将来呢,现在自己家挣了这两万块,有本钱了,但将来会不会赔进去,可不好说,但只要自己肯努力,起起伏伏的,总是能过下去就是了。

    当晚两个人还是兴致高,折腾了半天才睡,第二天自然起晚了,沈烈先带着冬麦去逛街,去了市新华书店,又去了博物馆,到处看看,开开眼,最后去逛了附近的黑市,这才算完。

    到了下午时候,沈烈出去,说是接触下陵城附近的几个工厂,冬麦没跟着去,就在附近走走逛逛,看看陵城的餐馆,人家餐馆怎么布置,客流量怎么样,又找了一家拉面馆进去吃,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这家拉面馆还挺火的,每个桌上都有客人,冬麦观察了下,一碗带牛肉的拉面要八毛钱,一个客人要一份拉面,有的会额外加卤蛋,奢侈的也会要求加牛肉,这么算下来平均一个客人要花费一块钱。

    这家拉面馆并不大,大概有七八张桌子,有的桌子上四五个人,也有的两个人,像自己这样一个人独占一张桌子的很少,总体算下来,平均大概有二十五个客人,这样的话,现在在店里的客人花费是大概二十五块钱。

    冬麦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注意到外面时不时有客人过来,外面客人会翘头看看里头,见到还需要等位,尽管拉面馆老板热情招待,不过人家还是走了,当然也有个别的会等。

    冬麦琢磨着,如果拉面馆的饭桌再多一些就行了,那就不能同一时间招揽更多生意?

    不过冬麦又一想,如果饭桌增多了,那店面就得大起来,店面大起来,租金成本就大了,而且后厨未必能忙得过来,同时准备的食材也得多。

    冬麦就犯愁了,她发现这个事真是一个大麻烦,里面许多道道呢。

    这个时候,有一桌的客人起身离开了,店老板拿抹布擦了桌子,很快就有别的客人来了,冬麦看着,不好意思自己占据一个位置,便示意老板,可以让客人坐她这里,和她拼桌。

    拼桌的客人是一家人,带着两个小孩,小孩特别调皮,哭哭闹闹的,冬麦虽然喜欢小孩,不过看着小孩鼻子那里有鼻涕,而且鼻涕还发黑,她就有些没胃口了,如果自己的孩子,还能好好管管,可别人家,自己又不好插手,便匆忙吃了,起身离开。

    离开后,她的座位很快就被占据了。

    冬麦看着,心里一动。

    她突然明白了,当店面固定,店面的桌子有限的时候,要想提高餐馆的收入,那就得让每个客人“停留的时间”尽量地短。

    一个客人慢悠悠地吃,占据了整个午饭时间,那张桌子,也就是只能挣这一个客人的钱了。

    如果一顿午餐,一张桌子能招待两拨或者三拨客人,那就等于一张桌子变成了两张三张。

    冬麦突然激动起来。

    她其实一直在想,如果开餐馆,应该卖什么,她现在手艺越来越好了,各种菜都可以做,但正因为这个,反而迷茫了。

    如果说各种菜都做,那到时候需要采购的菜品太多,还得请服务员,而且她自己未必忙得过来,这么一来,想想都是麻烦。

    现在,她突然意识到“要尽可能缩短客人在餐馆的时间”,她就明白了。

    她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成败,所以尽可能从简单地入手,一步步摸索着来。

    她现在不是之前随便拉着板车在街边卖鱼汤可以随时撤,她得租赁房子,要有一些投入,所以必须好好选择方向。

    她可以选择卖馄饨,卖饺子,卖凉皮,卖包子,或者卖卤煮,必须是那些头一天她可以让帮工一起做好,第二天简单加工就随便卖的。

    不然如果是正儿八经的炒菜,她一个人,能供应上多少客人啊,如果请帮工做,会坏了招牌,如果请好的厨子,那也是不小的开支,而诸如馄饨饺子什么的,只需要她调配好馅料,农村人,随便请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包。

    想明白这个,冬麦突然轻松起来了。

    她可以开一个饺子馆,头天多包,第二天往锅里一下就行,这样客人过来等不了多久就能吃上,吃饺子也不费时间,这样自然能节省餐馆的桌子。

    到时候只是需要租赁一个不大的店面就行了,也不至于投入太多成本。

    沈烈那里虽然挣了两万块,但是他后面需要做的事情,各方面也都需要钱,她并不想在餐馆上投入太多成本。

    如果生意好,后面再考虑着扩大餐馆,或者再租赁门面做别的就行了。

    冬麦想明白这个后,顿时浑身轻松,迫不及待地想沈烈回来,她好和他说说自己的想法。

    他比自己有见识,考虑问题也周到,她还等着他帮自己提提意见呢。

    这个时候恰好旁边有卖冰棍的,她买了一根冰棍,边吃着边要回去招待所,谁知道恰好看到,旁边两个小孩在路边玩,正是拉面馆吃面的两个小孩。

    冬麦想着这里有车经过,家长也太不小心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这时候,正好有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嘟嘟嘟地经过。

    冬麦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将那两个小孩拽开。

    那小汽车一个急刹车,也停下来了。

    小汽车门开了,下来一个人,看上去约莫三十岁左右,穿着中山装,文质彬彬的,忙过去查看两个小孩的情况。

    这时候两个小孩吓哭了,哇哇哇地张着嘴巴哭。

    中山装:“同志,你家孩子没事吧?伤到哪里了没?”

    说话间,他恰好抬头看冬麦,看到冬麦的时候,倒是愣了下。

    冬麦的冰糕也顾不上吃了:“这不是我家孩子,两个孩子父母应该是在拉面馆吃饭。”

    说着,她就要跑去拉面馆喊人,孩子父母知道,吓了一跳,赶紧跑出来,孩子哭着扑进他们怀里,两个人赶紧查看孩子伤势。

    中山装忙上前说话,安抚了孩子家人,并说了情况,意思是孩子有什么问题,他会负责。

    冬麦听着,倒是觉得这中山装人不错,说话看着就踏实。

    其实是孩子乱跑,怪不得人家小轿车,如果赖一点的,估计要吵起来了。

    好在孩子父母也不是不讲理的,哄了一番发现孩子没事,就带着孩子进去拉面馆了。

    中山装笑着看向冬麦,感激地道:“这位同志,刚才多亏了你。”

    冬麦摇头:“也就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中山装:“同志的口音,不像是陵城人?”

    冬麦家属于陵城下面的村子,陵城各处,相隔几十里口音都可能略有不同,冬麦的口音,和陵城口音接近,但个别发音略有些细微差异。

    冬麦:“不是。”

    不过再多,她也没说,毕竟也不是认识的人,犯不着。

    中山装打量着冬麦,还想说什么,冬麦却觉得有些怪怪的。

    本来她觉得中山装人挺负责任的,是个好人,但现在,他看自己的目光,让自己觉得,有点打量的意思。

    她便笑了下:“同志,我还有事,先走了。”

    中山装待要说话,不过看着冬麦好像有点防备,只好不提了。

    看着冬麦离开,中山装沉默地看了一会,也就上车了。

    他的姑姑一直在首都工作,这次爷爷去世二十周年,她回来扫墓上坟,昨天母亲拿出来当年的老照片,大家一起看,他姑姑年轻时候挺好看的。

    当时母亲还感慨,说姑姑可惜了,说那么好看,竟然这些年一直单身不找,他多看了几眼那相片,觉得确实好看。

    刚才那个女同志,长得和姑姑年轻时候真像,他看到后,难免有些意外。

    不过人家那么明显是满脸防备,他也就懒得多问了。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 抗日狙击手   杨潇唐沐雪   月亮在怀里   穿成耽美文炮灰女配   咸鱼他想开了   武道科学   谁让你不认真创世!   网游之泱泱华夏   铠圣   我的明星未婚妻   异界之遍地黑店   都市阴天子   仙纵   侠气纵横   狂野大唐   妖灵的位面游戏   阴曹地府大云盘   在修仙界的相师   你的完美人生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