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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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每天花很多时间练字,非常激动自已书法的进步,想当初她可是连毛笔怎么拿都不懂,当然就苏老先生的目光来看,她这字还是不够好,不过总算是能见人了。

    虽说毛笔字是练得不错了,但小花还是没办法习惯毛笔字的低效率,尤其是在算账上。张猛是个大老粗,北大营里官兵十多万人,每日的吃喝就是一大笔账,单是账房就请了三个,但不巧最近三个账房一个儿媳妇生了一个女儿要嫁人都辞工了,堆积了无数账本,张猛烦恼得很,还好自家闺女算学一流,一文钱都能算得清清楚楚的,乐疯了的张猛索性将账本全扔给自家闺女,此外,李湛和沈佩在发现小花的天赋之后也将天上人间的账本丢了过来,再加上苏老先生三不五时的算学题目,小花要记录要算的东西就多了起来。

    写字还好,一拿毛笔来写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小花总觉得那软软的笔尖跟她作对。小花恍然大悟地想,上辈子这毛笔是拿来练书法的,可没听说有人拿毛笔来做数学题啊,她真是个傻瓜,钢笔多好用啊,比起总断墨的鹅毛笔好用多了,看来只好又客串一次发明家了。

    小花的学习是每六日休息一日,和朝廷及书院的作息一样。前朝的每十日有一日休沐,相比前朝,大庆的皇帝制定的休沐是间而言真是懒多了。当然饶是如此,上花心里还三不五时的嘀咕,什么时候才实现双休日啊。

    小花努力地想着钢笔的构造,说起来她有时还是庆幸自已学的是理科,动手能力强啊,小花仔细将钢笔的各种明细尺寸画好,出门去了。

    今日她和橘子雇了轿子去一家据说手艺无比高操的首饰店。小花之前倒想去铁匠铺,可铁牛一听到她对这钢笔的要求就直摇头,说太精细了,铁匠铺怕是无能为力,倒是首饰店里的匠人做的都是精细活有可能弄出来。

    小花坐在轿子上,掀起窗帘,双眼不停地打量外面的热闹景象。其实她倒不大愿意坐轿子,宁可像铁牛一样走路,但橘子体力差,她要是不坐,橘子一个人是绝对不愿意坐的,而庆都的朱雀点大街一个弱女子想拿两条腿来实验一下街道的长度那绝对是走断腿,因而在街道上各处都有轿子出租,远一点的还有马车出租,交通还算便利。

    大庆女子多活泼外向,并没有前朝对女子各种限制,因而街道上看到的女子并不少,除了逛街的年轻少女们,女商人也极多。

    现在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人口稠密,有人在茶馆喝茶,有人在酒楼进餐,有人在布料店低头看着一匹匹布,还有小贩高声叫卖,更甚者小花还看见有人扛着铁口神算的布帘子在算命!

    小花和橘子进入店里,因为这是家不算太大的首饰店,但看得出生意不错,里面来往的都是女客居多,铁牛只好找地方停下马车,然后在门外等候。

    小花跟一位老师傅细细的说明如何做这笔,须发皆白的老师傅抚着胡子不住的摇头或点头,抚胡子的手意外的小巧灵活。

    “麻烦师傅了。”小花客气地说。

    “不,这是我的荣幸!”老师傅惊叹不已,“若是能制造出这种笔,我也算是青史留名了。”想到这里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做出这种新的书写用具。

    约定好取货时间之后小花出去和橘子血拼去了,看中都买,铁牛只好在拿着大包小包一路跟着,东西太多了就请人先送到府上,绕是如此,他也唤了三趟人打发送东西,不由得为他家小姐的购物能力钦佩,更让他钦佩的是原本身体没自家小姐强壮来这朱雀大街都只能坐轿子的橘子现在生龙活虎的。

    他在想女人是不是都有两个身子,一走路就是弱不经风,一逛街就是生猛有力,因为小姐经常说女人都有两个胃,无论吃多饱,只要看到点心还是能匀出一个胃来装的,小姐一边说一边往橘子嘴巴里塞点心。说起来橘子最近大概是因为经常被小姐投食胖了很多啊,尤其是胸部,铁牛脸红红的偷瞄了一眼橘子鼓鼓的胸前,嗯,橘子真的越来越好看了。

    逛累了,小花准备去找个茶馆吃吃点心喝喝茶。铁牛拿着手上的东西在前面开路。

    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更多了,小花和橘子跟在铁牛后面。这时小花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啊。”

    小花还没回过神来就看见橘子被推得身子向前倒,眼看就要摔个鼻青脸肿的,她赶紧抓住橘子的手,一把将橘子拉起来,橘子回过神来吓了一大跳,“好险,谢谢小姐。”

    小花正要说什么然后她自已都打了个趄趔,身子被人推到一边。她力气已经够大了,就算刚刚她没留神,但有人推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抵抗的啊,是谁气力这么惊人。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后脑勺急追前面的小偷。

    铁牛分开人群挤过来:“小姐,橘子,你们没事吧。”小花没说话只是从铁牛怀里拿了个刚买的木质笔筒用力掷了出去,前面的小偷应声而倒,后面追的小伙子用力扑了上去。

    橘子两眼亮晶晶地拍手欢呼,“小姐天下无敌。”

    小花得意洋洋地昂首挺胸,“哪里哪里,就算是事实,橘子你也不要说出来,咱们要懂得谦虚。”

    众人将小偷和好心的抓贼之人围了一圈,小花也挤进去找自已的笔筒,这笔筒她可喜欢得紧,筒身上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孔雀,还上了色极其精美,质地就不用说了,老板说这可是什么木做的,很耐摔来着。

    苦主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这是一个衣服极为华丽精美的胖大叔,上好的丝绸紧紧地裹住身上东突出一快西突出一块的肥肉。难为他跑了那么长的路现在全身都是汗,一看见小偷他气不打一处来,赶紧拿起起自已的荷包打开检查,小花不禁摇头,那荷包里都是银票,别说小偷了就连她看了都想偷了。

    苦主大叔抬头问道,“刚才是谁帮伙追回小偷来着。”望向抓住小偷的小伙子,“是小哥帮的忙吧,多谢小哥了。”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地指着小花说,“我刚刚看见这姑娘拿了个笔筒扔过来,这贼子就倒下了。”小花手里正拿着刚买的笔筒,对感激的苦主露出个微笑,“呵呵,我力气比较大。”

    抓小偷的小哥想起刚刚不小心撞上一个小姑娘,他还以为以自已的力气肯定会让小姑娘摔倒却不想有一股力气袭来,他还差点打了个趄趔,不由得说,“这姑娘刚刚确实是帮了大忙了。”

    小花现在才有功夫看这小哥,一看之下不由得愣了,这小哥大概15,6岁左右,长得非常好看,不,应该是说秀美,光洁白皙的脸,眼如清晨朝露般透澈,唇色是淡淡的粉,纵是没有沈佩那般美得倾国倾城,但这小哥略带着几分淡漠的气质让人感觉像是一柄剑,应该说像一把入鞘的剑,虽说能想像得到剑的锋利,但并不让人联想到剑的杀气。

    苦主大叔用怀疑的目光看着瘦巴巴的小萝莉,就看见秀气的小哥用一只手就将晕死过去的小偷举起来说,“刚刚小姑娘用一个笔筒砸过来,这贼子的一根肋骨已经被砸断了。”

    你的气力好像也不少啊,众人惊叹的目光看着只用一只手就将小偷举起的秀气少年,再看着呻吟的小偷,众人集体向后退了一步,用人间凶器的目光看了看小花又用惊叹的目光看着她手上拿的笔筒,小花只好傻笑,“这是朱雀街21号买的笔筒非常结实耐用,还能砸小偷不坏。”

    小花说的时候没想到,接下来几天卖文具的朱雀街21号的店家像是做梦似的,他店里的笔筒很快被卖个一干二净,大家都说他家的笔筒耐用经得起考验,之后该店主不管进多少货都卖个一干二净,若干年后该店成了连锁文具店。当然这是后话不提。

    而现在正当大家义愤填膺地说要将小偷送官府时,接到报案的两捕快过来了,小花一看,哎是熟人,跟张猛很熟的白叔,长得黑瘦黑瘦的,但很有精神,经常一有什么要抓汪洋大盗的任务就会上门来找自家爹还顺便吃吃喝喝。小花看见前面的捕快就很有礼貌的问候了声:“白叔。”

    白捕快问明了清况一听到有一个小孩扔个笔筒砸断人家肋骨就有不好的预感了,果然是这怪力小丫头。

    胖大叔很阔气地将荷包里的钱拿出一半奖励小花和那见义勇为的小哥了,小花和那长相好看的小哥只拿了十分之一,大庆规定若是有人捡了失主的东西归还失主,将能得到失物价值的十分之一,这是合法收入。但这大叔明显很有钱,荷包里的十分之一金子和银票数额极大,小花和美男每人分得的钱近百两了,小花拿着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笑不拢嘴,今天一整天购物的花费都有人出了。

    小花听见白叔在作笔录,听见那小哥回答说是他的工作是杀猪兼卖肉的,整个人都傻了,尼码长成这样去当鸭子不知多少富婆上门来啃进补,多有钱途啊;不然去当小倌也是不错不选择,这萌受傲骄受清新受别扭受都能客串,多有前途啊。还有你看他的名字东方总赢--多有小受气息的名字啊。这么一个绝世小受居然跑去杀猪了,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不过小花和周围围观的大妈阿姨大姐小姐们都记住了他的猪肉铺的地址,决定下次就去那边买肉了,到哪里买肉不是买,能看看小帅哥当然更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不出小剧场了,今天先不写了

    ps:明天相亲去,可能会更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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