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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黑夜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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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小兵双手都握着自己满意的武器,他静静观察这对面的野狼。它是那么的面目狰狞,它也在观察着自己,双方持续地保持着对峙,并且脚下不断地调整着方位,想要寻找着最佳的时机一击就结束战斗!但是一人一兽显然都高估了自己,同时又低估了对方的实力。他们无论是谁胜出,那么都不会只一击便轻轻松松地成为最终的获胜者。这晚的这次争斗更像是一场赌博,双方喊了声:“sh一 hand(“梭哈”扑克游戏术语,指押上所有赌注)!”便把自己的姓名“哐叽!”砸在了赌桌之上,输的一方注定要被剥夺生命!唯独与赌博不同的是,赢的一方赢得的不是金钱,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更不是豪宅飞机,而是一次生存的机会!他非但不会像那些真正的赌场大亨那样呼风唤雨c光彩照人,反而会因为剧烈的搏斗而变得伤痕累累c疲惫不堪,不过一切都没关系,有人说“人的一声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没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的确这场人和野兽关于生存的赌博c关于勇力的比赛就要开始!他们押上的是对于人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当然也是最最昂贵的东西——生命!

    野狼在原地徘徊了很久,突然它似乎找到了罗小兵的漏洞,猛力地向他的右侧冲了过来。罗小兵的右手攥着的是几乎和自己的身高等长的标枪,标枪尖的一头已经呈现出了暗暗的黑色。其实,那并非是黑色,而是红色,血的红色。罗小兵用这只标枪捕杀猎物,但是他没有足够的水去冲刷这个标枪,每一周都要冒着生命危险偷偷地道江边取一次水,用命换来的水如果用来洗刷武器那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罗小兵就任由野兔c野鸡c野鸭c野猪c野狗的种种血迹流淌在这把凶器上,然后看着它们的血迹慢慢变干c变硬,最后凝结成暗红色,暗红色的血迹一层层累积起来竟然成了深深的黑色!

    古语有云“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罗小兵本以为如果野狼要攻击自己的一侧也是从左侧开始,他的左手只有一柄军刀,军刀很短还不到一尺。如果时机得当,野狼很容易得手,万万没有想到它会不要命地向自己的强侧扑来!他心里暗骂:“这个畜生妈的不要命了!”他完全不敢真的喊出来,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处在感官优势上的那个器官。白天时阳光充分c能见度,高于是人们无比地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时候处于感官劣势的耳朵所传达的信息便不被人们所重视。所以罗小兵敢于在丛林的深处大张旗鼓地砍树,即使声音传出去也会被人误以为是野兽在奔跑时不小心撞在树木上的声音;而晚上则正好相反,除非罗小兵这样适应了黑暗光线的人,大多数人在不借助火把和手电等照明工具根本就无法正常行走,所以这个时候他们更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而罗小兵的喊声传出去虽然细小也会被俄国大兵所注意。

    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不单单是因为在黑夜里人们更相信耳朵,也有着另一方面的元婴:人人都有好奇心,人们对自己没有看见或者没有听清的东西都会产生好奇的感觉。如果罗小兵的喊声传到外边,就会引来大兵们的种种猜测,其中一种最坏的猜测无疑就是“丛林里隐藏着危险分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野狼向罗小兵的身体右侧袭来,大出他的意料。他忽略的一点是:标枪虽长却是木质的,而军刀虽短却是精钢煅造的。他更加忽略的一点是野狼的上下颚的咬合力,他看着野狼袭来想也不想就将标枪刺了出去,想要像刺死野猪那样将野狼刺死。但是野狼的敏捷程度完全不是野猪能够比拟的,没等罗小兵变招刺它的眼睛,野狼就已经把标枪杆叼进了嘴里。标枪一入狼嘴罗小兵就感到了双方力量上的差距,标枪像是被用水泥磨在了狼嘴之上任由他怎样使劲儿都夺不回来,不管是左右晃还是前后拉,罗小兵使尽了自己所有的招数依然没有把自己的标枪从狼嘴里拽出半寸!但是他又不能放弃,一旦放弃了,自己就会失去一件得心应手的武器,本来就胜算不多的仗就更加难打了。他依然在玩命地从狼嘴里夺枪括弧标枪,狼也死死地咬住了标枪不放,角逐的一开始就陷入了漫长的拉锯战。

    猛然间“咔嚓!”一声,婴儿手腕一般粗细的标枪竟然在野狼巨大的咬合力下应声折断。罗小兵感到十分的敬畏,一张嘴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咬合力着实足够让人敬畏的了。但他没有时间去敬畏一个敌人,他需要尽快将他处死,然后在吃着狼肉时再慢慢回想这匹狼的勇武,慢慢去敬畏它与生俱来的巨大咬合力。

    罗小兵的右手上只剩下了一条不到半米的木棒,刚才野狼的那一下竟然将标枪的大半咬去,罗小兵不敢想象如果那被咬住是自己的手臂,他将陷入怎样的痛苦之中!这标枪或者说这截木棒已经失去了他本来的作用,四十几公分的木棒不足以对野狼的生命造成任何的威胁,罗小兵索性将半截木棒扔掉,随后将军刀交于右手,看准野狼的方向就是一顿猛力而迅捷地砍杀!趁着野狼吐掉大半截标枪的机会,他必须要在下一轮的争斗中占得先机!

    野狼慌忙应战,最初着实被罗小兵的一圈刀网所罩住,所有的应对都显得局促而危险。但当罗小兵猛力地挥舞军刀长达二十几分钟之后,他渐渐感到右手发酸,力道上虽减少的不多,但在速率上完全无法与最初的攻势所媲美,野狼抓住这个机会伸着脖子猛冲几下,提高了进攻的节奏。这样刚刚还占据上风的罗小兵,在一瞬间就转入了被动,拿着军刀的右手只能招架格挡野狼的进攻,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击的机会。

    争斗持续进行着,罗小兵挥出的军刀大半都被野狼从容躲过,但也有少部分落到了野狼的身上只不过没有伤其要害;同样地,罗小兵的旧军装也被野狼抓得一条一条的,身上多处是血淋淋的狼爪印和不小心被狼牙划到的伤痕,只不过这些伤也都不是很重。罗小兵依然在坚持,他不断地挥舞着军刀迎击着野狼。

    突然之间:“嗖!”的一声由于长时间的挥击,罗小兵的右手已经严重充血,手掌又胀又麻,一个没拿稳军刀脱手而出,划过了一条极长的抛物线向丛林之外的方向飞去:“啪!”的一声落在了远处的树叶杂草之中。罗小兵向丛林外跑去,他知道那里是俄军哨所的方向,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目前最主要的就是要杀死野狼,只有捡回军刀才有可能将野狼杀死!他必须要冒着暴露的危险朝着那个危险的目标奔去!

    罗小兵对丛林的熟悉就像厨师熟悉案板和菜刀,像汽车修理工熟悉千斤顶和扳手,像司机熟悉方向盘,像学生熟悉笔,像战士熟悉枪。他自信一个多月的丛林生存训练,他自己已经是这片区域里独一无二的神和主宰!罗小兵灵巧地穿过密匝匝的树木,像泥鳅穿过层层叠叠的水草。罗小兵略一回头,他发现虽然自己起步早,一开始便把野狼甩下了足有二十米的距离,但是显然这家伙对丛林的熟悉程度完全不必自己差,隐隐竟然有强于自己的感觉,因为那二十米的距离已经渐渐缩短。而在这个黑夜里,罗小兵虽然适应了周围的黑暗,但要找到一把长不愈寸的军刀真的有如大海捞针一般艰难。

    罗小兵已经选择了放弃找刀,而是一心一意地与这匹狼比试脚力,他打死也不相信在这片丛林中有比自己跑得还快的生物。罗小兵转变了策略,直跑甩不开,老子就跑之字形,之字形甩不开,老子就绕圈跑,还跑不死你个小畜生?!速度的角逐还在进行,罗小兵东跑跑西跑跑,一会儿这儿绕个圈,一会儿那儿拐个弯儿,却始终不能拉开与野狼的距离。罗小兵心急如焚,身上满是臭汗!汗水浸入伤口之中便是一阵难忍的剧痛!

    “嗷!”野狼长啸一声,奋力提高速度向罗小兵扑来,罗小兵毕竟是人生人养的,一宿的奔跑让他疲惫不堪,一个不小心一脚绊倒了一团杂草之上罗小兵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时候再爬起来已经不赶趟了,后面的野狼来势汹汹地追了上来,罗小兵几乎闻到了狼身上那种特有的味道,罗小兵的脑子里出现了很多画面:高考落榜的,父母离世的,老兵大哥的

    野狼迅猛地向罗小兵扑去,罗小兵眼一闭c心一横:“妈的!老子不能就这么交代了!你他娘的四条腿走路的算是个什么东西!!!”罗小兵大喝,似乎是壮胆儿,也似乎是人垂死时的回光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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