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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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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孟安儒掀开帘子钻进帐篷:“打听到了,蓝傲文准备带少数人抄近路从灯族人的领地去霜湖种子银行。”

    帐篷里,蓝尚武,苏泽,图南三人都不由怔住。这条路线既在情理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图南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身边的蓝尚武和苏泽:“灯族人?就是那个食人族的灯族?”

    灯族人食人的传统早在末世之前外界就素有耳闻,虽然政府有勒令禁止这项习俗,但是据说灯族人依然私下保持着这项“传统”,现在正值乱世,两年前关于迁徙车队途径灯族人领地而人间蒸发的传闻就传得沸沸扬扬,据说连楼战的某只车队也未能幸免,这之后几乎没有车队敢从灯族人的地盘经过。灯族人算是当地的原住居民,祖祖辈辈依靠狩猎和原始的农耕生活,他们保守排外,地盘观念极强,又是天生的战斗好手,如果有车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闯入他们的地盘,灯族人当然不介意拿他们当盘中餐。

    不过蓝傲文只带少数人马就敢从灯族人的领地上通过,倒是很符合他的性格。

    “连楼战都不敢走那条近路,蓝傲文胆子也太肥了,也不怕人家把他洗得白白净净烧来吃了啊”孟安儒大喇喇在帐篷口坐下,掀开帘子瞄了一眼正从拖车上下来的蓝傲文,心说换了是我还真舍不得吃,做成标本得了。

    蓝尚武思忖道:“蓝傲文对抗体志在必得,在这边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只有走近道才有可能赶上楼战。”

    孟安儒从蓝尚武的话中听出不好的苗头:“你不会真要跟他一起去吧?”

    蓝尚武点点头:“我会跟他一起去,抗体不能落在他和楼战手里。”

    苏泽也起身道:“我和你一起。”

    孟安儒转向图南,浅发少年斩钉截铁道:“我也去。”

    一帐篷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表态了,马尾青年踯躅半晌,最终歉意地别开了视线:“你们就别指望我了,我的理想和你们不一样,我压根就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对我来说,能活命就好了,能舒舒服服地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了,”他的口气低落下去,“就算你要说我没志气,得过且过,我也认了”

    以为蓝尚武真的会这样数落他,却没想到蓝尚武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而后将一把钥匙交到他手里:“没事,我知道你只想舒舒服服地活着。”

    蓝尚武口吻中带着了然的c淡淡的笑意,孟安儒诧异地抬起头,一瞬间蓝尚武脸上柔和的表情,让他错觉蓝尚武仿佛是真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活着似的。他低头看着手心里那把手铐钥匙,心头忽然就这么轻松下来,轻松得空荡荡的。

    夜晚,阿学浑浑噩噩躺在冰冷的帐篷里,帐篷外,整个营地都忙碌了起来,似乎在为什么做着准备,他蜷着身子想要躲避这些嘈杂的声响,忽然感到有人掀开帘子走进来。

    光亮让少年更加烦躁地紧闭上眼,对总是锲而不舍地每天给他送饭送水的图南恶声恶气道:“我说了我不吃,不要再管我了!”

    “你真的准备这样不吃不喝下去吗?”

    那声音熟悉而冷淡,却不是图南的,阿学倏地睁开眼,惊讶地认出声音的主人竟然是雷哲。

    雷哲在他身后坐下:“想这样不吃不喝一直到死吗?”

    阿学痛苦地蜷缩在角落:“不然要怎么办我不像你还可以为了报仇活着”

    他是弱者,彻头彻尾的弱者,一点力量都没有,即便恨楼战恨进骨子里,又能如何呢?他害了爱琳,又没能守护好秘密,哪怕这两件事之中有一件是他做到了的,他也不会如此痛不欲生。就因为他是弱者。假设是雷哲和他一样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至少雷哲那么强,他还有力量去弥补自己的错误,去阻止楼战,可他却什么都做不到

    “你想知道我的故事吗。”雷哲轻声道。

    阿学恍惚地眨了下眼,雷哲的声音带着几分虚弱,重伤的后遗症显然还在折磨着他。

    “我以前也不知道什么叫痛苦,什么叫悔不当初,什么叫痛不欲生,”雷哲继续道,他的声音朝着帐篷外的方向,“我活得随心所欲,因为我有一帮过命的兄弟,我还有刃他们包容我的任性,帮我实现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天底下大概只有他们把我那浪漫的个人英雄主义当一回事”

    眼前浮现麦子,怪物,鱼雷,阿秒那些鲜活的面孔,他们在大陆上纵情驰骋,因为耍弄了对手一起大笑,因为死里逃生一起大哭,他们从强盗团伙的手中抢夺物资,又将他们分给一路上遇见的落难的人们

    有一次他们从一伙强盗车队手中抢来一辆帅气拉风的黄色悍马,他跳到驾驶座上,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通体都是舒畅的情绪:“为什么人们在末世里都活得这么辛苦?”又坐起来拍拍挡风玻璃,一脸得意地问,“我是不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

    刃坐在引擎盖上,低头擦着月山贞利的铭文刀,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度,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雷哲回忆至此,神情怅然若失,那时刃没有说话,他只是觉得刃单纯是懒得理他,但是很久以后他终于意识到,刃的沉默背后错综复杂的含义。

    他确实是活得最快活的一个,甚至比楼战,比蓝傲文都快活。在这个艰难的末世,荒废的大陆,明明每个人都活得举步维艰,为何只有他一个人,简直像开着金手指在玩生化危机丧尸围城的游戏?

    “不是像开金手指,是真的开着金手指。”雷哲低声道。

    那个金手指就是刃。

    在认识刃以前,他们也过着每天朝不保夕,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也在与丧尸周旋时狼狈不堪,也差点被强盗团伙洗劫,也濒临过弹尽粮绝,甚至被压成夹心饼干的局面在刃加入狂军团后,他们就此走上一条康庄大道,以至于他可以“厚颜无耻”地说出那句“活得最快活”。

    刃那时无声的微笑,到底是在笑他的愚蠢,还是笑自己的无奈。

    “人总是作死着作死着,慢慢就意识不到自己在作死了,谁叫他每次作死都没能真的死掉呢”雷哲慢慢说着,自嘲地苦笑一声。

    若是换在和刃结识以前,他们是万万不敢去招惹楼战的,哪怕只是楼战手下的某只车队,也是他们惹不起的,楼战和骷髅军团不同,和魔王楼战比起来,骷髅军团不过是一群哥布林。

    但是后来阿秒和麦子就这么干了。

    也并非故意要去招惹魔王,他们只是想去偷疫苗,因为接下来他们要穿过曾经爆发过丧尸潮的城市,没有疫苗全程将会凶多吉少。

    偷疫苗的点子别说刃不会答应,就是被他这个队长知道了他也必定不会答应,于是阿秒和麦子便自己打定主意要单干。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楼战本人就在那只看似规模不大却武装精良的精锐车队中。

    阿秒和麦子被俘虏时刃去前方探路还未归来,鱼雷和怪物当时劝他等刃回来以后再想办法,可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我借口说害怕楼战会杀了阿秒和麦子,怕时间来不及,必须立刻去救人。”雷哲一面回忆一面道,“所以我那时没等刃回来,就带了人去救阿秒和麦子。”

    阿学愣了愣,他没有明白为什么这算是一个借口。

    “时间来不及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我没有说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楼战之所以抓了麦子和怪物却又不急着杀他们,因为他的目标是刃。”

    阿学怔然地睁大眼。

    “我怀疑楼战和刃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有接触过,因为偶尔也能听到这样的传言,虽然我没有向刃求证过,但我觉得这个传言是有几分可信的。楼战想在和蓝傲文的对弈中取得绝对的优势,他需要刃。”说到这里停顿了很久,“我不想刃去见楼战,所以才想自己去救回阿秒和麦子。”

    直到刃死掉,他都没有说出这个真正的原因,也没有机会再给他忏悔了。但他带着车队的人偷袭楼战,还有另一个原因。

    他喜欢刃,却感觉自己一点也不了解刃,那时他觉得刃就像月山贞利的刀,是亦正亦邪的,谁握在手里,他就为谁而战,他只是不带感□彩的一把利刃。

    他想让刃知道,在他和楼战之间,选他是没错的,因为邪不胜正,而他是正义的小伙伴。

    现在想来,这不正好说明了自己的愚蠢吗?

    “楼战根本不是你逞逞匹夫之勇就能对付的,”雷哲的声音低沉下去,“到头来刃还是被逼着来见楼战了。”

    阿学听到这里,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为什么活下来的是你?”

    问完这个问题他才觉得不妥,可是雷哲却似乎并没有介意:

    “是啊,我也奇怪为什么楼战当着我的面杀了刃,却没有立刻杀我。”

    刃在最后一刻说的那个“不”字,他这么多年一直挂在心上,每每回忆起来都痛彻心扉,这大概是连刃自己都没有料到的结局,那个不字背后是怎样的千言万语,他已经无从得知。

    楼战没有立刻杀了他,而是将他关了起来,当天晚上他就逃走了,他不知道楼战为什么没有斩草除根,只知道楼战这一秒没有杀掉他,他必将十倍百倍地奉还。

    后来他只要见到楼战的车队,楼战的人马,就会大开杀戒,他像一台杀戮的机器,完全停不下来。他恨为什么只有自己一个人活了下来,巴不得有什么人能立刻杀掉他。人一无畏,就可以变得勇猛非常,所以他能单枪匹马干掉楼战一只车队。他每天什么都不想,除了找水喝,吃草茎,啃树皮,就是像一只死了主人的猎犬般,四处嗅着楼战的味道,然而每一次楼战都不在,他似乎永远在他不可及的地方。

    在被苏泽救回前的那段日子,他仿佛在修罗道里轮回。

    帐篷里安静下来,阿学安安静静地原地躺着,没有回头,他觉得这个时候他最好是不要回头。他想雷哲不会愿意被人看到现在的样子。

    良久的沉静后,雷哲再次出声道:“阿学。”

    少年不自觉挺直了背。

    “你会觉得痛苦,会觉得不如死了好,是因为你以前的生活太安逸了,你一直生活在强者的羽翼下,现在终于有人打破你的安乐窝了。”雷哲说,“但这其实不算什么,在末世里,每个人都要经历这个过程。”

    阿学闭上眼,又想到自己被按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爱琳受着地狱般的凌迟,是这样吗?这样的过程会不会太残忍了呢?

    “就在几天前,我还想杀楼战想得要命,但是现在我想通了,”雷哲转过头来,看着背对着他躺在阴影里,纹丝不动的少年,“我不想再报仇,也不想再杀楼战了,那些复仇,以牙还牙的戏码,都是我曾经不切实际的幻想,而那些会认真地把它们当一回事的人,已经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因为那些想法是不值得守护的。所以我想成为真正的强者,或者即使不成为能独当一面的强者,我也希望能让那个会庇护弱者,尊重生命的文明世界一点点地回来。”他一字一句地说,声音仿佛一点点清亮了起来,“所以我会去寻找抗体,不会让抗体落在楼战手里。我可以不杀他,但他需要为自己做过的事付出代价。我们都以为在这个末世里可以罔顾他人,为所欲为,我要证明那是错的,所以楼战必须受到惩罚,无关爱恨。”

    阿学不做声地听着,从雷哲口中道出的“无关爱恨”,既平静又安然,是真的无关爱恨了。

    “你可以不和我们一起去,我更希望你留下来。”雷哲道,“那个时候你和我们说吴明在珊瑚聚集地被所有人排斥,因为他说自己是会拿同伴做挡箭牌也要活下去的自私鬼,但其实我们现在都知道,他所谓的用同伴为自己做挡箭牌是什么意思,是曾默生教授自愿为他这么做的,而吴明一个人背负着同伴们的生命,背负着守护抗体的使命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将这个使命又交给了你。我觉得我们每个人一定都背负着什么,所以才会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否则我们早就和其它人一样变成丧尸了,那样岂不是更简单快乐吗?”

    阿学感到身后的人窸窣一声起身的动静。

    “如果我们没能带回抗体,你一定要做点什么。”

    说完这句话,帐篷里又彻底安静下来,阿学犹豫着回过头,雷哲离开了,只余下帐篷的帘子轻轻拂动着,灯光从帘子脚下一下下漏进来,照亮他迷蒙的眼睛。

    天还没亮的时候蓝傲文的精锐车队已经整装待发,苏泽站在帐篷外目视车队和人员集结,蓝傲文带走的人不多,大约二十几人,令他意外的是le一n竟然没有跟着离开,他留在了营地里,但夏亚将随车队出发。

    过了一会儿,白色拖车的门拉开,蓝傲文走下车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却不是反光面料而是哑光面料,衣服上没有银晃晃的拉链,显得相当地低调,气温骤降,蓝傲文只在脖子上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苏泽看着蒙面狙击手上前与他交谈,蓝傲文说话时口中的白色吐息在黑色围巾的衬托下异常明显。

    多奇妙啊,恶魔也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也要呼吸,也会怕冷,也需要人爱

    蓝傲文跟随蒙面狙击手上了车队第二辆车,那是一辆黑色大切诺基,低头拉安全带时蓝傲文朝窗外看过来一眼,苏泽觉得那一秒蓝傲文应该是看见他了,但是他很快就移开视线,冷冷地系上安全带,目不斜视地靠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蜜色的卷发挡住了他俊美却阴沉的侧脸。

    领头的车辆闪了闪尾灯,车队有条不紊地鱼贯离开营地。

    蓝尚武在这时走过来,表情有些棘手:“蓝傲文行动太快了,而我们没有车,这是个大问题,蓝傲文也不可能允许我们跟在他的车队后。”

    一旁的图南问:“可以等蓝傲文的车队离开后我们再偷一辆车偷偷跟上?”

    “我觉得le一n不会那么容易让我们偷一辆车走。”蓝尚武蹙眉道,“而且我们少的不只是车,还有武器和弹药。”

    三人目送车队最后一辆吉普车的背影消失在树林后,一时都有些没辙,就在这时,背后忽然传来叭叭叭的车喇叭声。

    还不待三人回头,一辆黑色suv已刹到他们面前,戴着一顶花花绿绿套头帽的马尾青年降下车窗朝他们挥挥手:“哈罗,哥们,要搭顺风车么?”

    蓝尚武上下打量这辆丰田suv,又望了望不远处正带人在清点物资的le一n,不禁压低声道:“你这车哪儿来的?”

    “大惊小怪,”孟安儒扶了扶套头帽,“我当年偷几千万的时候你瞧着我不也处变不惊吗,现在偷个车算什么?”

    蓝尚武还是难以置信,偷车对孟安儒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当着le一n的面,这死也作得太大了。

    “哎呀好啦,这车是楼战的,”孟安儒见这三根木头都没什么幽默细胞,只得一脸无趣地道出实情,揉了揉在冷风中发红的鼻子,闷声闷气地道,“那天不是挺混乱的吗,我就趁机藏了辆车在林子里”

    蓝尚武瞅着孟安儒说话时闪烁其词的眼神,这下明白了,这家伙当时就做好了抛弃队友自个儿演世纪大逃亡的全盘准备了,要不是钥匙还在他身上,孟安儒这会儿都不知道在哪儿逍遥自在了。

    “那你为什么没走?”他问。

    “大概是跟国际刑警待在一起太久,我确实也有些不忍心这个世界落进坏人的魔爪了”

    蓝尚武笑了笑没当一回事,他当然知道孟安儒昨晚思考了一夜的结果,过惯了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日子,没自己杀过一只丧尸,逮过一只兔子,要是孟安儒一时兴起开着丰田车逃了,没过三天肯定也会失魂落魄地跑回来——这也是他昨晚思考后的结果。

    没等孟安儒表完忠心,蓝尚武就一径招呼苏泽和图南:“行了,都上车吧。”

    “可我们还缺食物和武器”图南道。

    孟安儒回头:“我也顺了点吃的和武器,不过不多本来都是想留给我自个儿用的”

    图南这才放心地拉开后车门,车门一开就听见稀里哗啦一声,一大堆罐头从后座倾倒下来,一行三人看着堆满后座和后备箱的罐头食品和弹药盒,皆是目瞪口呆。

    “这还叫不多?”图南揉着被金枪鱼罐头砸痛的脚背,“我们都没地方坐了好吗?”

    蓝傲文的车队在驶出树林后在公路边缓缓停了下来。

    黑色大切诺基降下车窗,蓝傲文神情淡漠地看向前方,在道路中央拦下车队的花边衬衫青年正朝他走来。

    “去灯族人的地盘,你可以带上我。”雷哲站在蓝傲文的车窗外,开门见山地道。

    蓝傲文淡淡地看了他一会儿,最后说:“楼战由我来杀。”

    雷哲却出乎他意料地笑了,爽快地点头:“好。”

    蓝傲文道:“你上后面那辆车。”

    雷哲遗憾地看了一眼升起的车窗后蓝傲文神色阴暗的脸,这个人是去报仇的,他心道,看见现在的你,就像看见曾经的我。

    在这一天,一股冷空气横扫过一百五十公里外的新城,灰霾的天空中落下飘絮般的大雪。楼战的车队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雪暂时停在新城以北。

    楼战独自坐在烧着炭火的羊羔绒帐篷里,多年前的一天,他也是在这样一间帐篷里,在一个寒冷杀戮的冬夜,等来了那个如武士刀般沉默寡言的男子。

    那时他们隔着炭火,坐在帐篷的两头,在谈判,但气氛却更像促膝长谈。

    “你可以杀我,但不能杀他。”穿着黑色长袖t恤的年轻男子盘膝坐在地上,平静地道。

    “你应该知道我不可能杀你,如果你答应我的要求,你和他的命都可以保留。”楼战道,“如何?考虑做我的刀吗?”

    炭火对面的男子只是低低地摇头:“雷哲不会答应。”他抬眸道,“我是他的刀。”

    这句话说得波澜不惊,却自带风骨,让人觉得说话者的脊梁都是用薄刃打造的,它轻盈却又坚定。楼战静静地审视着炭火对面目光清澈的男子,他见识过许多人,许多刀,有的人如大刀阔斧,有的人如锐枪利刃,但眼前这个却是与众不同的——他是一柄有灵的刀。良久,他沉声叹息道:“太可惜了。”

    “狂对你没有威胁,但你依然信不过我,”刃风轻云淡地道,“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对你我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你杀了我,放了狂。”

    “真的太可惜了。”楼战的神情愈加地惋惜,“可我不但要杀了你,也不会放过狂。”

    刃只是点点头,仿佛对对方的话早有预料:“这里是赤城,不在你和蓝傲文的势力范围内,但离你和他的势力都很近,所以此处是雷区,任何一方轻举妄动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你不敢带大型车队,因为如果蓝傲文的人得知你在这里,他们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楼战听出对方话中有话:“蓝傲文的人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据我所知,狂车队的所有人,包括你,都在我手里。”言下之意,你们不会再有多余的人手去为蓝傲文通风报信。

    “蓝傲文在赤城虽然没有大型的基地和势力管辖范围内的聚居地,但是这里的聚居地里却有他不少眼目,从此刻算起九个小时后,如果蓝傲文的眼目没有看见狂现身,他会用信鸽通知蓝傲文你在这里。”

    楼战不为所动:“这个谎言太拙劣了。我相信蓝傲文在赤城有眼线,却不信对方会任你差遣,就算你告诉他我在这里,没有十足的证据对方也不会轻信,因为正如你所说,这里是雷区,蓝傲文也不敢贸然行动。而假定你已有确凿的证据向对方证实我在这里,那么此刻对方早就飞鸽传书通知蓝傲文,没有必要等到狂现身,倘若那样,我横竖都是死路一条,更没有可能放了狂。”

    “我没有说你在这里,只是说狂失踪了。”刃说。

    楼战目光一凝。

    “现在赤城的聚居地已经在盛传狂失踪的事,只要我说,能够让狂军团神不知鬼不觉消失无踪的人,不是蓝傲文便是楼战,聚居地的人很容易便会相信。”

    楼战没有出声,人们会相信刃的说法,因为这说法十分说得通。

    “托雷哲的福,狂军团在本地聚居地的名声着实不错,我道出这样的怀疑后,所有人都很关心狂的生死,当然他们也关心聚居地的安危,我告诉他们我会去寻找狂,如果十二个小时后狂还没有回来,便说明蓝傲文或者楼战已经来了赤城,聚居地已不安全。”刃说着,低头看了一眼地上打开放置的怀表,“现在只剩八个小时四十五分钟了。”

    “聚居地的人不知道来赤城的是我还是蓝傲文,但蓝傲文的眼线必然知道虏走狂的人是我。”楼战轻轻点头道,语气中不无赞赏,“你果然名不虚传。”

    “我所有的计划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了,”刃道,“接下来你可以选择杀掉我和雷哲,并先蓝傲文一步通知自己的基地,这样一来你会比蓝傲文多九个小时的行动时间,但你最大的劣势在于你本人在赤城,而蓝傲文未必会亲自来赤城,对你来说这将是输不起的生死之战,而你必须仓促应战;你也可以选择杀掉我和雷哲,然后迅速撤出赤城,但是如此一来蓝傲文还是会得知你来赤城的消息,他的大部队会来到赤城,而除非你应战,否则蓝傲文将不费吹灰之力占领赤城。”

    楼战道:“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刃缓缓地摇头。

    楼战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咖啡,遗憾地垂下眼帘:“看来我只能杀了你了。”

    刃的神情平淡无波:“没错。”

    楼战放下咖啡杯,有些好奇地道:“你一点都不怕死吗?”

    黑衣青年盘膝坐在炭火背后,双手按在膝头,他颔首沉默了很久:“我只是遗憾,我换不回他其他的同伴。”

    作者有话要说:断更必有粗长!!嗯,准确地说从这一章开始才进入最后三分之一啦!其实我很爱刃!!为什么他出场就是死的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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