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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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爱浅莫言深
作者:公子喻
文案
六岁那年。
父亲拎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回来,对我说,“九月乖,叫哥哥。”
我死死的盯着他,一言不发。
那句欠他的“哥哥”第一次见面没有叫出口,以后也再没叫出口。
我因他,成了所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我问,“宁苏生,欠我这么多,打算怎么还”
他用浸了露水一样的眼神淡薄的扫过我,“以身相许够不够”
我从来就不怕与众不同,我只怕与世不容。
四个人的对手戏,爱上了,就注定抽筋拨骨。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宁九月宁苏生┃配角:陆恒笺素郭俊南┃其它:虐恋
c楔子
我叫宁九月。
因为父亲姓宁,九月出生,是个不被重视的女孩,就被随意冠上这个月份的名字。读书时期,曾多次因为这个名字在开学介绍的时候,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有好事者嘲讽道,你是不是你家排行老九啊前面还有个一月c二月c三月
我家当然没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一直是个独生女,但很不幸,我母亲没有为我生下一个,我父亲却为我带回了一个。
我很讨厌回忆,尤其是一些过于沉重的往事,之所以称之于往事,真的是隔的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到,我都快想不起来了。我想不起来我们一家三口的家庭是怎么支离破碎的,我也想不起来母亲是怎么离开的,我甚至想不起来我曾经是不是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真是一件让人伤脑筋的事情,一父一女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一个片断都没有在我脑海里存在过,就好像我昏睡了六年,直到六年后的某一天才醒来,然后,我父亲拎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回来对我说,“来,九月,这是你哥哥。”
那一刻我才开始记事,但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又荒唐的更像一场梦。
我记得当时自己叩着门板死死的盯着他,家里一下子涌进了许多人,许多看热闹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邻里人陌生人,小男孩抿着薄薄的唇,被我盯的有些胆怯,使劲的往一个女人身边缩。
那个女人摸着他细软的栗色头发,鼓励道,“去跟她玩,她是你妹妹,你以后多了一个妹妹。”
女人说着就把他往我面前推,我却一转身躲到了门后面,眼神从里面迸射出杀气。
我猜想他当时一定被我吓到了,而且吓的不轻,吓出了阴影,以导致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接近我,也不敢单独与我相处。
那个男孩叫宁苏生,也是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的男主角。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一章
我认识一个女孩三年。
她叫笺素。
但我从未见过她。
我时常半夜醒来,光着脚走在木质地板上,用透明玻璃杯装半杯水走到阳台上,看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以及周围很晚才打佯的餐饮店,这个时候,我总在想,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座大厦里从堆砌如山的工作中抬起头,看到外面灯火渐灭而想起远方有一个这样想念她却素未谋面的我
当然,这只是一个遐想,就像我也瑕想过,如果我是男子,一定奔山赴水娶她为妻一样。
诚然,我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明白她此时此刻的心思。当然我也不是男子。
儿时,我讨厌回忆,因为那真的是一件很费脑子的事情,长大后,我却拼命回忆,只有回忆能填满我忽然清醒过来的那份寂落。
我在深圳这座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生活了五年,它就像我的前任情人一样,明明了解却不能亲近。五年前,我考上了这里的大学,独自从华中某个小镇南上到这里来读书,毕业后又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一直留在这座城市,拱房,养狗,与一个男子挽着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青丝变白发。但我终究抵估了命运的戏剧性。它让我遇到了那个人,也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却在我产生了想嫁给他念头的那一刻,让他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我的世界。
到现在我都猜不透,我们当初到底哪一步走错了直到现在,我也只能拿那句俗烂的鸡汤语来安慰自己:真正对的人不会离开。
嗯,这样想,或许能幸福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一个人过,没有带有感彩的异样,也没有可促膝长谈的闺蜜。每九晚五的上班,回到家就窝在电脑前看美剧,写小说。然后通过网上小说的连载认识了笺素,她那时是添香上的一名签约作者,推荐颇多,不经意瞄到她的小说,古色古香,很附合自己的审美,然后就在不知不觉中跟她勾搭上了。
剩下三年里,她便成了最贴近我生活的人。
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她,相片跟视频倒有过一两次,很古典的姑娘,倒像是穿越一样,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古言小说,书法,古筝等等,前一段时间,她还要了我的地址,给我寄了一样礼物,我发誓,这辈子就算是想破脑袋,也不会猜出她会给我送一展仿古屏风。
晚上在家,百无聊赖中翻一本从书城借回来的都市小说,小说的楔子里写:“我跟路焕靠在天桥的围栏上抽烟,从我们面前路过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焕焕用一只手夹住了嘴巴里叼着的那支烟,然后将两只手的手掌撑在身后的栏杆上”
忽然想到,半年前,素素破天荒的跟我说,她要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笑,可你并没见过我,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呢。她不以为意道,你的样子长在我的脑海里,长发,烟熏妆,风衣,黑色高跟鞋。末了,还补充一句:小九,你绝对瘦的像个妖精。
我笑了笑,“好妖娆的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二章
最近工作一直不是很顺,公司业绩在走下坡路,奖金减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能拿到手的工资,仅限于温饱,如果只是这样,便也能忍了,偏偏有几个客户,没事成天在那刁难,一会儿上天,一会儿下地,努力当大爷一样拱着,还是会经常被莫名其妙的撤销单量。上面频频施压,最后忍无可忍,直接炒了老板的鱿鱼。
工作辞去以后,生活一下子变的闲散了很多,有时候可以搬一把凳子坐在阳台前,看着洒落到白色地板上的阳光很久很久,时间像是从未这般慢过,直到累了,再回到房间蒙头大睡。没有什么闹钟,身体里的生物钟早就乱的一塌糊涂,什么时候起都变的无所谓,连吃什么也无所谓,只是饿了就去翻冰箱,有时候吃很多,一顿顶一天,有时候什么都不吃,或者,吃什么都感觉恶心。
我时常觉得自己像在等待什么,经常会出现幻听,听到家里门铃声,那一刻,我会觉得开心,可我并不会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立即跑过去开门,因为我知道,清楚的知道,那只是一场空。
而它,是我睡梦中的一颗糖,很甜,却遥不可及。
时间变的很漫长很漫长,落在白色地板砖上的阳光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流落到别的地方,我开始发呆,脑海里乱成一片,像有一个盛大的舞台在那里毫无章法的敲击着嘶吼着。我觉得脑袋很疼,捂着头的那一刻,想起了那个人,想着他曾经带着浓重的孩子气对我说,“替我照顾好自己。”
现在,我没有照顾好自己,他也没有出来干涉。
一个礼拜后的深夜,我拖着自己的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出来,外面灯火辉煌,空气里夹杂着这座城市特有的烟尘与干冷,我站在站台等出租车的时候,用手机拍了一张这座城市的夜景,我选的角度与天空衔接,那里是灯火阑珊中高高耸立的一座皇宫飞檐。
帝都一直是笺素梦寐以求的地方,这里有她的古代梦与现代的梦想。所以我把那张相片发给了她,附上一行字:你一直想来的地方,我替你来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猜,她应该很忙,公司里的事情肯定又是堆积如山,即使马不停蹄的忙到凌晨,也不过是完成了它的冰山一角。
所以,我原谅了她,将手机关机,放在行李箱的密封层里。
我一个人在那座陌生的城市晃悠了三天,去过,故宫,什刹海,南鼓锣巷,颐和园等等,走马观灯一般,并没有太大的惊喜,也没有在哪个特定的地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一直很迷茫,传说中的文化旅行也没有净化我的心灵。我不像一个观光客目的明确,只觉得身后有一只手推着我前进,而我走进了迷雾中,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感受不到。
三天过去后,我两双腿肿的几乎迈不开步子,在候车厅里等高铁的间隙,我看到一家买绣花鞋的店,有一双很精致漂亮,刚好用来搭配旗袍,我让店员给我拿码数试穿,最后,因为肿的太害,没有一双鞋子可以穿进去。
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那三天,一直在徒步暴走。
“我想买一双喜欢的鞋子,徒步去往任何想去的地方。”脑海里莫名的想起这句话,而说这句话的人已经在我的生活里销声匿迹了很多年。我们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既然如此,那就各安天涯吧,这样,对彼此都好。”
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自己一脸平静的说完那句话后,转过身,哭的一蹋糊涂。
那时候,不懂爱情,以为一个人出现了,就再也不会离开,以为牵着手,就能守出一片地老天荒。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三章
回程的路上,依旧漫长,我在高铁站买了一本关于旅行的小说八十天环游世界,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旁边有个男人跟我搭讪,“你也喜欢凡尔纳的冒险小说。”
我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还行吧。”
“听说这本书拍成了电影,还不错的样子。”他继续道。
“你看过吗”
“没有。”
“哦。”我回答完以后,便又开始凝神阅读,而对方显然也看出我的无心闲聊,便也没作打扰,中途我起身去倒热水泡茶,瞥见他在用手机下象棋,一幅聚精会神的样子。
下午的阳光并不热烈,洒在身上让人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偶尔看看窗外,不知道是河北还是河南,一望无际碧绿的小麦,远远看去,有点大草原的味道。
正失神之迹,耳边又响起男子的话,“要是四月份这些小麦会更好看。”
“是吗”我回过头冲他笑了一下,他刚好收起手机,视线也投向了外面的麦田。这一回头便发现,跟自己搭讪的男子居然有着不俗的外表,戴一幅黑边眼镜,眉目清朗,说话的时候唇角微扬,有几丝风流,也有几丝邪气。
乘务员推着车兜售零食从身边经过时,我掏出十块钱准备买一桶泡面,却听到他在旁边说,“女孩子泡面还是少吃,对皮肤不好。”想起他比自己还要细腻白皙的皮肤,居然真的鬼使神差的将探出去的爪子收了回来。
后来,他请我吃了高铁上的盒饭,作为我听他衷告的奖励。
很特别的一个人。
有那么一个时刻,我觉得自己像他的小女儿,被宠爱着。
虽然,我也曾是别人的小女儿,但在我记忆里,从来没被宠过,我那位父亲常年在外工作,偶尔回来也只是跟我六岁那年被他带回来的女人腻在一起,再或者,就是带那位我名义上的哥哥出去游玩。而我,常常被忽略。
黑暗从遂道延伸到天边的时候,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世界已经被我看完了,其实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办法看完一本书,总是看到一半就丢弃,而这一本,之所以例外,大概是因为里面男主人公福克有着跟我一样麻木的旅程心情,也或者,仅仅只是因为我无聊。
合上书本以后,我开始更无聊,一会儿看外面黑洞洞的世界,一会儿抠刚刚做过的腥红色的指甲,旁边男子看到我的无所事事,从行李箱里掏出平板邀我跟他一起看电影,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便欣然答应了。很意外,以往我对陌生人总有种说不出的抗拒。而这个跟我同行不过几小时还不知道名字的人居然就这么轻易的打破了我的原则。
他从文件夹里搜出一个名叫博物馆惊魂夜刚准备点击播放时,我立马制止道,“不好意思,我不看恐怖片。”
他笑着依旧点了播放,“放心,是喜剧。”
带着一颗怀疑的心慢慢观看下去,当看到恐龙化石复活时,竟不由自主的抓紧了他的袖子,而他只是很自然的拍了拍我的手背,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觉得嗑睡,先是歪着头靠在椅背上,后来因为不舒服挪到他肩膀上,最后便迷迷糊糊的沉浸到梦里。
半夜被列车终点站的广播吵醒,身边已经空无一人,起身的时候发现手上夹着一张名片: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测试公程师郭俊南,下面是一串联系方式,以及一行黑色中性笔附加上去的漂亮行楷:认识你很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c第四章
在帝都返程的前一天,临时改了行程,去往笺素所在的城市,我没有打电话通知她,原因并非我矫情或是想给她个惊喜,而是手机欠费了,从我踏上帝都的高铁上,10086就很友好的表示要给我一个安静的旅行从而终止了我与一切人的来往。所以,那条发给笺素的信息就因发送失败自动转到了发件箱里。
十个小时的长途,终于在凌晨四点到达厦门,我拖着一个红色的行李箱走到出口站的时候,初夏的冷风迎面扑来,吹的我一阵寒栗,天依旧灰蒙蒙的,黑的更深沉。
我在洗手间里用冷水洗了个脸,出来后,同行的人已经走光了,检票口的乘务员正准备交班,看到我时,用力的朝我挥手,我拖着行李箱大踏步的走过去,验完票便到车站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碗关东煮顺便充了话费,然后就坐在空旷的台阶上守着行李箱一直到天蒙蒙亮。
我努力的张大了眼,看着沉睡的城市慢慢苏醒,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碾转了几次换乘,终于,在厦门上班高峰之前站在高高的天桥上,看着对面一幢办公大厦疲惫的笑了。
笺素出现时,我有一瞬的诧异,因为在我眼里,她应该是那种穿着古典长装旗袍,撑着油纸伞,长发披肩,温柔浅笑的朝我走过来。而现实中,她却是穿着一身都市职业装,踩着黑色高跟鞋气喘吁吁的朝我跑过来。唯一能让我在人流中辨认出她的是那张让人赏心悦目又略显稚嫩的脸。她笑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状,我曾在视频中这样取笑她,“嗯,像我奶奶,和蔼可亲。”
她一边扶着栏杆喘着气,一边笑着说,“小九,你来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请假去接你。”
我说,“别,耽误你正事,你家那位副总还不要把我大卸八块了。”
“他要是敢,我就提前炒了他的鱿鱼。”笺素笑的一脸娇俏,模样倒是越发的讨人喜欢。
很庆幸,虽然第一次见面,却没有那么多的生份,倒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当天晚上,她领着我七拐八拐的去到一家生意还不错的店里吃香辣蟹,我们在等的过程中,闲聊了一些各自的近况,服务员端茶水上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刚好挥手比划着,一壶铁观音有半壶孝敬给了我裙子。
我起身,抽了张纸巾从容淡定的往洗手间方向走去,路过一个包厢,跟一个低头发短信的人擦肩而过,我看了他一眼,脑海里还想着裙子上的茶渍。宽大的镜子前,他慢慢转过来的脸清晰的映在我身后。
“丫头。”依然试探而不肯定的语气,声音如潺潺流水一如既往的好听。
我看着镜子里现在的自己,精致烟熏妆,紧身吊带裙,举手投足无不性感妖娆。明明跟那时候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为什么你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
我在镜子前愣了几秒,脑海里闪过无数种要说的话,最后却统统被脸上堆积出来的淡漠一掩而过,“你认错人了。”说完我便轻描淡写的洗了个手,转身,出了餐厅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五章
后来,笺素跟我说,本来那晚她还有一个朋友要过来,结果他们在那里等了我整整四十分钟。
笺素在电话里这样跟我说的时候,我正坐在旅馆宽大的床上往脚上涂抹着腥红的指甲油。手机是免提,她那边各种办公设备发出的嘈杂声音让我有些烦燥。“好了,大不了今晚请你们一起吃顿饭,算是我为那晚放鸽子的行为道谦。”说完,我便把电话挂了。
躺在床上,开足了冷气昏天暗地的睡到傍晚七点,摸出手机,上面有二十通笺素的电话及七条简讯,无一例外都是在问我在哪里。有一条还问要不要替我报警找失踪人口。最后一条说他们在中心广场门口等我。
这一次,我没有以素素印象里妖精的形象出现,我穿了一条浅色波西米亚长裙,长长的卷发披下来,素颜,只抹了一点口红。
当的士在中心广场门口停下来的那一刻,我瞬间懵了,大脑像受到一记突如其来的重击,摇下来的车窗让笺素一眼就看到我,她满心欢喜的跑过来为我打开车门,跟她一起来的那个人却像我一样,脚下扎根了般挪不动步子。
“陆恒,你愣在那里干嘛”笺素回过头冲他唤道。
那个眉眼清晰的少年,一瞬不瞬的盯着我,嘴唇微微蠕动着,想说些什么。我回过神来,宛然一笑,“嗨,陆恒,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说完,一脸友好的向他伸出手。
笺素走到我身边,揽起我的手臂不无骄傲的冲他说道,“怎么样,我说了我最好的闺蜜是个大美女,现在相信了吧看你,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拍了一下陆恒的肩膀,动作轻昵宛如一只撒娇的猫咪。
终于,他眼底的光亮慢慢黯淡下去,像是在妥协什么,有些无力的握着我的手,笑的很勉强,“很高兴认识你,宁小姐。”
我心里漫过一阵异样,那一年刚毕业,去到一家港资公司实习,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敲了敲隔壁办公桌的玻璃,一脸生涩的冲他笑道,“你好,我是新来的助理。”
他瞥了一眼我挂在脖子上的工作证,有些吊儿郎当的冲我挑挑眉,“很高兴认识你,宁小姐。”
三年了,这个称乎,即熟悉又陌生。脑海里反复回想的是那晚在香辣蟹馆,他站在我身后,试探的唤我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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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子喻
文案
六岁那年。
父亲拎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回来,对我说,“九月乖,叫哥哥。”
我死死的盯着他,一言不发。
那句欠他的“哥哥”第一次见面没有叫出口,以后也再没叫出口。
我因他,成了所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我问,“宁苏生,欠我这么多,打算怎么还”
他用浸了露水一样的眼神淡薄的扫过我,“以身相许够不够”
我从来就不怕与众不同,我只怕与世不容。
四个人的对手戏,爱上了,就注定抽筋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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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楔子
我叫宁九月。
因为父亲姓宁,九月出生,是个不被重视的女孩,就被随意冠上这个月份的名字。读书时期,曾多次因为这个名字在开学介绍的时候,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有好事者嘲讽道,你是不是你家排行老九啊前面还有个一月c二月c三月
我家当然没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一直是个独生女,但很不幸,我母亲没有为我生下一个,我父亲却为我带回了一个。
我很讨厌回忆,尤其是一些过于沉重的往事,之所以称之于往事,真的是隔的很久很久的事情,久到,我都快想不起来了。我想不起来我们一家三口的家庭是怎么支离破碎的,我也想不起来母亲是怎么离开的,我甚至想不起来我曾经是不是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真是一件让人伤脑筋的事情,一父一女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一个片断都没有在我脑海里存在过,就好像我昏睡了六年,直到六年后的某一天才醒来,然后,我父亲拎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回来对我说,“来,九月,这是你哥哥。”
那一刻我才开始记事,但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又荒唐的更像一场梦。
我记得当时自己叩着门板死死的盯着他,家里一下子涌进了许多人,许多看热闹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邻里人陌生人,小男孩抿着薄薄的唇,被我盯的有些胆怯,使劲的往一个女人身边缩。
那个女人摸着他细软的栗色头发,鼓励道,“去跟她玩,她是你妹妹,你以后多了一个妹妹。”
女人说着就把他往我面前推,我却一转身躲到了门后面,眼神从里面迸射出杀气。
我猜想他当时一定被我吓到了,而且吓的不轻,吓出了阴影,以导致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接近我,也不敢单独与我相处。
那个男孩叫宁苏生,也是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的男主角。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一章
我认识一个女孩三年。
她叫笺素。
但我从未见过她。
我时常半夜醒来,光着脚走在木质地板上,用透明玻璃杯装半杯水走到阳台上,看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以及周围很晚才打佯的餐饮店,这个时候,我总在想,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城市的另一座大厦里从堆砌如山的工作中抬起头,看到外面灯火渐灭而想起远方有一个这样想念她却素未谋面的我
当然,这只是一个遐想,就像我也瑕想过,如果我是男子,一定奔山赴水娶她为妻一样。
诚然,我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明白她此时此刻的心思。当然我也不是男子。
儿时,我讨厌回忆,因为那真的是一件很费脑子的事情,长大后,我却拼命回忆,只有回忆能填满我忽然清醒过来的那份寂落。
我在深圳这座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生活了五年,它就像我的前任情人一样,明明了解却不能亲近。五年前,我考上了这里的大学,独自从华中某个小镇南上到这里来读书,毕业后又留在了这座城市工作。
我曾经以为自己会一直留在这座城市,拱房,养狗,与一个男子挽着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青丝变白发。但我终究抵估了命运的戏剧性。它让我遇到了那个人,也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却在我产生了想嫁给他念头的那一刻,让他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我的世界。
到现在我都猜不透,我们当初到底哪一步走错了直到现在,我也只能拿那句俗烂的鸡汤语来安慰自己:真正对的人不会离开。
嗯,这样想,或许能幸福点。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一个人过,没有带有感彩的异样,也没有可促膝长谈的闺蜜。每九晚五的上班,回到家就窝在电脑前看美剧,写小说。然后通过网上小说的连载认识了笺素,她那时是添香上的一名签约作者,推荐颇多,不经意瞄到她的小说,古色古香,很附合自己的审美,然后就在不知不觉中跟她勾搭上了。
剩下三年里,她便成了最贴近我生活的人。
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她,相片跟视频倒有过一两次,很古典的姑娘,倒像是穿越一样,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古言小说,书法,古筝等等,前一段时间,她还要了我的地址,给我寄了一样礼物,我发誓,这辈子就算是想破脑袋,也不会猜出她会给我送一展仿古屏风。
晚上在家,百无聊赖中翻一本从书城借回来的都市小说,小说的楔子里写:“我跟路焕靠在天桥的围栏上抽烟,从我们面前路过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焕焕用一只手夹住了嘴巴里叼着的那支烟,然后将两只手的手掌撑在身后的栏杆上”
忽然想到,半年前,素素破天荒的跟我说,她要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笑,可你并没见过我,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呢。她不以为意道,你的样子长在我的脑海里,长发,烟熏妆,风衣,黑色高跟鞋。末了,还补充一句:小九,你绝对瘦的像个妖精。
我笑了笑,“好妖娆的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二章
最近工作一直不是很顺,公司业绩在走下坡路,奖金减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能拿到手的工资,仅限于温饱,如果只是这样,便也能忍了,偏偏有几个客户,没事成天在那刁难,一会儿上天,一会儿下地,努力当大爷一样拱着,还是会经常被莫名其妙的撤销单量。上面频频施压,最后忍无可忍,直接炒了老板的鱿鱼。
工作辞去以后,生活一下子变的闲散了很多,有时候可以搬一把凳子坐在阳台前,看着洒落到白色地板上的阳光很久很久,时间像是从未这般慢过,直到累了,再回到房间蒙头大睡。没有什么闹钟,身体里的生物钟早就乱的一塌糊涂,什么时候起都变的无所谓,连吃什么也无所谓,只是饿了就去翻冰箱,有时候吃很多,一顿顶一天,有时候什么都不吃,或者,吃什么都感觉恶心。
我时常觉得自己像在等待什么,经常会出现幻听,听到家里门铃声,那一刻,我会觉得开心,可我并不会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立即跑过去开门,因为我知道,清楚的知道,那只是一场空。
而它,是我睡梦中的一颗糖,很甜,却遥不可及。
时间变的很漫长很漫长,落在白色地板砖上的阳光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流落到别的地方,我开始发呆,脑海里乱成一片,像有一个盛大的舞台在那里毫无章法的敲击着嘶吼着。我觉得脑袋很疼,捂着头的那一刻,想起了那个人,想着他曾经带着浓重的孩子气对我说,“替我照顾好自己。”
现在,我没有照顾好自己,他也没有出来干涉。
一个礼拜后的深夜,我拖着自己的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出来,外面灯火辉煌,空气里夹杂着这座城市特有的烟尘与干冷,我站在站台等出租车的时候,用手机拍了一张这座城市的夜景,我选的角度与天空衔接,那里是灯火阑珊中高高耸立的一座皇宫飞檐。
帝都一直是笺素梦寐以求的地方,这里有她的古代梦与现代的梦想。所以我把那张相片发给了她,附上一行字:你一直想来的地方,我替你来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猜,她应该很忙,公司里的事情肯定又是堆积如山,即使马不停蹄的忙到凌晨,也不过是完成了它的冰山一角。
所以,我原谅了她,将手机关机,放在行李箱的密封层里。
我一个人在那座陌生的城市晃悠了三天,去过,故宫,什刹海,南鼓锣巷,颐和园等等,走马观灯一般,并没有太大的惊喜,也没有在哪个特定的地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一直很迷茫,传说中的文化旅行也没有净化我的心灵。我不像一个观光客目的明确,只觉得身后有一只手推着我前进,而我走进了迷雾中,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感受不到。
三天过去后,我两双腿肿的几乎迈不开步子,在候车厅里等高铁的间隙,我看到一家买绣花鞋的店,有一双很精致漂亮,刚好用来搭配旗袍,我让店员给我拿码数试穿,最后,因为肿的太害,没有一双鞋子可以穿进去。
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那三天,一直在徒步暴走。
“我想买一双喜欢的鞋子,徒步去往任何想去的地方。”脑海里莫名的想起这句话,而说这句话的人已经在我的生活里销声匿迹了很多年。我们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既然如此,那就各安天涯吧,这样,对彼此都好。”
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自己一脸平静的说完那句话后,转过身,哭的一蹋糊涂。
那时候,不懂爱情,以为一个人出现了,就再也不会离开,以为牵着手,就能守出一片地老天荒。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三章
回程的路上,依旧漫长,我在高铁站买了一本关于旅行的小说八十天环游世界,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旁边有个男人跟我搭讪,“你也喜欢凡尔纳的冒险小说。”
我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还行吧。”
“听说这本书拍成了电影,还不错的样子。”他继续道。
“你看过吗”
“没有。”
“哦。”我回答完以后,便又开始凝神阅读,而对方显然也看出我的无心闲聊,便也没作打扰,中途我起身去倒热水泡茶,瞥见他在用手机下象棋,一幅聚精会神的样子。
下午的阳光并不热烈,洒在身上让人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偶尔看看窗外,不知道是河北还是河南,一望无际碧绿的小麦,远远看去,有点大草原的味道。
正失神之迹,耳边又响起男子的话,“要是四月份这些小麦会更好看。”
“是吗”我回过头冲他笑了一下,他刚好收起手机,视线也投向了外面的麦田。这一回头便发现,跟自己搭讪的男子居然有着不俗的外表,戴一幅黑边眼镜,眉目清朗,说话的时候唇角微扬,有几丝风流,也有几丝邪气。
乘务员推着车兜售零食从身边经过时,我掏出十块钱准备买一桶泡面,却听到他在旁边说,“女孩子泡面还是少吃,对皮肤不好。”想起他比自己还要细腻白皙的皮肤,居然真的鬼使神差的将探出去的爪子收了回来。
后来,他请我吃了高铁上的盒饭,作为我听他衷告的奖励。
很特别的一个人。
有那么一个时刻,我觉得自己像他的小女儿,被宠爱着。
虽然,我也曾是别人的小女儿,但在我记忆里,从来没被宠过,我那位父亲常年在外工作,偶尔回来也只是跟我六岁那年被他带回来的女人腻在一起,再或者,就是带那位我名义上的哥哥出去游玩。而我,常常被忽略。
黑暗从遂道延伸到天边的时候,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世界已经被我看完了,其实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办法看完一本书,总是看到一半就丢弃,而这一本,之所以例外,大概是因为里面男主人公福克有着跟我一样麻木的旅程心情,也或者,仅仅只是因为我无聊。
合上书本以后,我开始更无聊,一会儿看外面黑洞洞的世界,一会儿抠刚刚做过的腥红色的指甲,旁边男子看到我的无所事事,从行李箱里掏出平板邀我跟他一起看电影,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便欣然答应了。很意外,以往我对陌生人总有种说不出的抗拒。而这个跟我同行不过几小时还不知道名字的人居然就这么轻易的打破了我的原则。
他从文件夹里搜出一个名叫博物馆惊魂夜刚准备点击播放时,我立马制止道,“不好意思,我不看恐怖片。”
他笑着依旧点了播放,“放心,是喜剧。”
带着一颗怀疑的心慢慢观看下去,当看到恐龙化石复活时,竟不由自主的抓紧了他的袖子,而他只是很自然的拍了拍我的手背,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觉得嗑睡,先是歪着头靠在椅背上,后来因为不舒服挪到他肩膀上,最后便迷迷糊糊的沉浸到梦里。
半夜被列车终点站的广播吵醒,身边已经空无一人,起身的时候发现手上夹着一张名片: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测试公程师郭俊南,下面是一串联系方式,以及一行黑色中性笔附加上去的漂亮行楷:认识你很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c第四章
在帝都返程的前一天,临时改了行程,去往笺素所在的城市,我没有打电话通知她,原因并非我矫情或是想给她个惊喜,而是手机欠费了,从我踏上帝都的高铁上,10086就很友好的表示要给我一个安静的旅行从而终止了我与一切人的来往。所以,那条发给笺素的信息就因发送失败自动转到了发件箱里。
十个小时的长途,终于在凌晨四点到达厦门,我拖着一个红色的行李箱走到出口站的时候,初夏的冷风迎面扑来,吹的我一阵寒栗,天依旧灰蒙蒙的,黑的更深沉。
我在洗手间里用冷水洗了个脸,出来后,同行的人已经走光了,检票口的乘务员正准备交班,看到我时,用力的朝我挥手,我拖着行李箱大踏步的走过去,验完票便到车站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碗关东煮顺便充了话费,然后就坐在空旷的台阶上守着行李箱一直到天蒙蒙亮。
我努力的张大了眼,看着沉睡的城市慢慢苏醒,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碾转了几次换乘,终于,在厦门上班高峰之前站在高高的天桥上,看着对面一幢办公大厦疲惫的笑了。
笺素出现时,我有一瞬的诧异,因为在我眼里,她应该是那种穿着古典长装旗袍,撑着油纸伞,长发披肩,温柔浅笑的朝我走过来。而现实中,她却是穿着一身都市职业装,踩着黑色高跟鞋气喘吁吁的朝我跑过来。唯一能让我在人流中辨认出她的是那张让人赏心悦目又略显稚嫩的脸。她笑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状,我曾在视频中这样取笑她,“嗯,像我奶奶,和蔼可亲。”
她一边扶着栏杆喘着气,一边笑着说,“小九,你来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请假去接你。”
我说,“别,耽误你正事,你家那位副总还不要把我大卸八块了。”
“他要是敢,我就提前炒了他的鱿鱼。”笺素笑的一脸娇俏,模样倒是越发的讨人喜欢。
很庆幸,虽然第一次见面,却没有那么多的生份,倒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当天晚上,她领着我七拐八拐的去到一家生意还不错的店里吃香辣蟹,我们在等的过程中,闲聊了一些各自的近况,服务员端茶水上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刚好挥手比划着,一壶铁观音有半壶孝敬给了我裙子。
我起身,抽了张纸巾从容淡定的往洗手间方向走去,路过一个包厢,跟一个低头发短信的人擦肩而过,我看了他一眼,脑海里还想着裙子上的茶渍。宽大的镜子前,他慢慢转过来的脸清晰的映在我身后。
“丫头。”依然试探而不肯定的语气,声音如潺潺流水一如既往的好听。
我看着镜子里现在的自己,精致烟熏妆,紧身吊带裙,举手投足无不性感妖娆。明明跟那时候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为什么你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
我在镜子前愣了几秒,脑海里闪过无数种要说的话,最后却统统被脸上堆积出来的淡漠一掩而过,“你认错人了。”说完我便轻描淡写的洗了个手,转身,出了餐厅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
c第五章
后来,笺素跟我说,本来那晚她还有一个朋友要过来,结果他们在那里等了我整整四十分钟。
笺素在电话里这样跟我说的时候,我正坐在旅馆宽大的床上往脚上涂抹着腥红的指甲油。手机是免提,她那边各种办公设备发出的嘈杂声音让我有些烦燥。“好了,大不了今晚请你们一起吃顿饭,算是我为那晚放鸽子的行为道谦。”说完,我便把电话挂了。
躺在床上,开足了冷气昏天暗地的睡到傍晚七点,摸出手机,上面有二十通笺素的电话及七条简讯,无一例外都是在问我在哪里。有一条还问要不要替我报警找失踪人口。最后一条说他们在中心广场门口等我。
这一次,我没有以素素印象里妖精的形象出现,我穿了一条浅色波西米亚长裙,长长的卷发披下来,素颜,只抹了一点口红。
当的士在中心广场门口停下来的那一刻,我瞬间懵了,大脑像受到一记突如其来的重击,摇下来的车窗让笺素一眼就看到我,她满心欢喜的跑过来为我打开车门,跟她一起来的那个人却像我一样,脚下扎根了般挪不动步子。
“陆恒,你愣在那里干嘛”笺素回过头冲他唤道。
那个眉眼清晰的少年,一瞬不瞬的盯着我,嘴唇微微蠕动着,想说些什么。我回过神来,宛然一笑,“嗨,陆恒,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说完,一脸友好的向他伸出手。
笺素走到我身边,揽起我的手臂不无骄傲的冲他说道,“怎么样,我说了我最好的闺蜜是个大美女,现在相信了吧看你,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拍了一下陆恒的肩膀,动作轻昵宛如一只撒娇的猫咪。
终于,他眼底的光亮慢慢黯淡下去,像是在妥协什么,有些无力的握着我的手,笑的很勉强,“很高兴认识你,宁小姐。”
我心里漫过一阵异样,那一年刚毕业,去到一家港资公司实习,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敲了敲隔壁办公桌的玻璃,一脸生涩的冲他笑道,“你好,我是新来的助理。”
他瞥了一眼我挂在脖子上的工作证,有些吊儿郎当的冲我挑挑眉,“很高兴认识你,宁小姐。”
三年了,这个称乎,即熟悉又陌生。脑海里反复回想的是那晚在香辣蟹馆,他站在我身后,试探的唤我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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