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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与狗同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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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言重了,我可不敢在太子和太子妃面前造次。好,我马上就解决了这根不听话的会献媚的腰带。”安宥柠雷厉风行的说完这句话,不等他们反应,一下子把手上的腰带撕成两截。

    在场的人看到撕开的那一瞬,几乎全部汗颜,心情犹如海浪里的小舟般刺激。

    “这破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啊。”安宥柠摇了摇头,灵气俏美的脸上满是唏嘘,仿佛一位品鉴师的口气。

    蚕丝柔滑,好看却也易损。

    沈沁兰和孟殷此刻心情如艳阳天下起了暴雨。

    原本今天册封之喜,安府大设庆宴,孟殷和沈沁兰收了不少贺礼不说,还借机会跟不少朝中臣子才干交涉,是非常有收获的一天。

    孟殷根本打算要见安宥柠这个讨厌的女人,即便是见了,她也应该是哭着抹着眼泪后悔或者是恨意冲天,怎么会是这副活力十足的样子?

    沈沁兰手不经意捏了一角裙,也许她真的低估了安宥柠。

    安宥柠居然撕破了这条付诸无数心血的腰带,原本视为珍宝的东西,此刻在安宥柠眼里,分明连垃圾都不值。

    沈沁兰想看安宥柠失望,看她心碎的哭泣,让安宥柠疯狂的嫉妒看着自己夺去她的一切。

    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看安宥柠毫不在意的脸色,处处让安宥柠占据上风。

    “宥柠,你忘记了吗,这条腰带,是你最珍贵的东西。”沈沁兰挤出一抹笑,尝试唤起安宥柠曾经的情思。

    要是以前的安宥柠活着,那也只剩下恨不可能还有爱,沈沁兰这么做只是空想。

    当初为这条腰带,沈沁兰也没没少费功夫,选线穿针,搭配线色,帮安宥柠这个笨手笨脚蠢货无数次的修正,她也累的很呛。

    可安宥柠现在,居然,就这样简单的一撕,把腰带,变成了破烂。

    安宥柠根本没听进去,还嫌撕的不过瘾,跟玩撕纸游戏一样,把腰带撕成好多条状,放在手上把玩。

    孟殷这种人,哪里配的上百福这么好的吉品。

    “这手工粗制滥造之物怎么能算珍贵,我将它销魂,是怕污了您和太子的眼睛啊。”安宥柠提着撕成一块块的腰带料子,还振振有词。

    沈沁兰蹙眉,违心的说“这是稀有金蚕丝料,百两黄金难求一匹,孟国素来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如此着实浪费了。”

    跟她比节俭?沈沁兰每月银子不知多少流通在外盈收私利,大把钱偷偷花在脂粉和采购衣服上的人好意思跟她说节俭二字。

    “兰儿不仅温柔可人,还如此的贤惠,真是本太子的贴心知己。安宥柠,我已经看在兰儿的面子上饶恕你多次,你现在竟然还不知悔改,败坏我们孟国风气。“孟殷夸赞心水之人沈沁兰,完全中了这朵白莲花的招数,一味贬低安宥柠。

    安宥柠连忙挥着双手,“不浪费不浪费,太子,太子妃,你们放心,我可是提倡节约的好公民,这块料子虽然扯破了,可还是有利用价值的。“

    “都破成这样了,还能有什么价值?”孟殷态度不屑极了,他现在对安宥柠不必忍受不必客气,若非因为安宥柠和傅绪近日的传闻摸不清,他早就赏她一百大板了。

    “粉桃。”安宥柠转了转手上的布料,无比惬意的叫了一声。

    粉桃连忙走了过来,毫不怯懦,只是好奇的转着眼球。

    “我记得没错的话,咱们府近厨房的侧门口,每天傍晚都有条短毛流浪狗来寻食吃的是吗?”

    “是的,那流浪狗叫小黄,府里不养狗,老爷见小黄可怜,吩咐厨房的人每天到傍晚都要喂食厨余。”粉桃老老实实的回答。

    “好的,我上回路过侧门看见了,小黄没事净爱在草地上扒拉土存骨头。天气冷,泥上都结了一层的冰霜。小黄那脚蹄子都冻烂了,你帮我跑一趟,把这几块布随便缝缝,做个脚套给小黄过冬穿吧。”

    什么,给狗穿!孟殷刚才还只是下雨的脸色,一下子变成了雷阵雨。

    这腰带,可是孟殷佩戴过之物,给狗当脚套,不是间接说,孟殷连狗都不如了?

    沈沁兰也没想到安宥柠能如此大胆,刚刚说安宥柠浪费的是她,现在若是指责安宥柠,那不是打了自己的脸。

    粉桃接过手,原本她一个小丫鬟见了太子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怕的不敢说话的,可是不知为何,粉桃觉得安宥柠气势一点不比太子和太子妃弱,给了粉桃满满的安全感。

    “爹经常说,要善待每一个生命,狗也是知冷暖的,你给它喂骨头吃,它就往你身边蹭,摇摇尾巴,有时候,比人都更懂得感恩呢。”

    听到感恩二字,沈沁兰心咯噔一下,安宥柠是在嘲讽她,安宥柠的心思沈沁兰捉摸不透了,她再也不像是以前那张白纸般好控制,而是染了无数层墨水的宣纸,沈沁兰甚至看不懂纸上墨染的是美景,还是潦草的涂鸦。

    “是啊,老爷是有说过,说不能饿着冻着小黄,小狗也是有灵性的。”粉桃配合的很搭调,一点都不突兀,说完就退下了。

    主仆二人一唱一和,叫人找不出缝隙可插,孟殷爆出戾气,他可是太子,被人形容如狗一般,即便只是当着下人的面,他也觉得颜面尽失。

    “安宥柠,你真是死性不改。”

    欢喜的日子,谁也没想到孟殷会说出这么难听的话,连沈沁兰听了都捏了把汗。

    孟殷平时的形象很绅士,以前对安宥柠一往情深的样子,即使在安宥柠犯下错后,他也载人前装作痛心惋惜,隔了一段日子才跟沈沁兰公开暧昧。在别人眼里,他是个念情的人。

    孟殷不知无意间的话,差点暴露了他。

    安宥柠要的就是他露出本性,继续一脸无意的道,“太子殿下,我可什么都没干呢,您在这么好的日子里,说这么不吉利的字眼,您就不怕太子妃听了难过吗?”

    “我和太子哥哥心灵相通,太子哥哥温厚善良,怎么会让我难过呢。”沈沁兰的笑容像个看久了怎么都假的花瓶。

    “安宥柠,你明知兰儿送我的也是一条腰带,你故意把你自己做的这条腰带撕烂给狗穿,是想侮辱本太子吗为你自己解气吗!”孟殷额头上暴出几根青筋。

    “太子殿下,您的意思是,动物就穿不得好东西了吗?”

    “畜生怎么能跟人比较,来人,这个女人,以下犯上,不知体统,将她”

    孟殷觉得很没面子,要立即处罚安宥柠,话还没说完就被安宥柠打断。

    “太子莫非是忘记了,遵义王爷身边的爱宠,就是一只穿了粮食定制贵服的肥鸟呢。”

    提到傅绪,孟殷果然有了反应。

    “什么肥鸟,你是说那只稀罕的雪鹦鸟?”

    “稀不稀罕我不知道,我只知那只肥鸟叫妞妞,待遇可不比人差。那鸟挑食的很,不喝水,就只喝茶露。太子您说畜生不能跟人比较,是不是说遵义王的逻辑是错误的,我不该学遵义王爷那般对待动物啊。”

    “遵义王告诉你这鸟名的?”孟殷为拉傅绪这股势力,不知做了多少努力,可是却连傅绪身边的鸟有名字他都不知道。

    安宥柠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傅绪对她,真的跟对别人不一样?

    “太子哥哥,我们都知道遵义王爷性格别具一格,养的是一只公鸟,妞妞不是个雌鸟的名字吗?”沈沁兰万万没想到安宥柠会聪明到用傅绪来压制孟殷,安宥柠敢开口,就说明她和傅绪关系不一般。要是安宥柠得到傅绪的庇佑,那沈沁兰想着不由得冷汗直冒。

    “你敢骗我。”孟殷被沈沁兰的话引导,马上认定安宥柠是在欺骗。

    “有没有骗你,太子殿下问问王爷不就知道了?唉,太子,您要罚我没事,只是要是遵义王知道你跟他思想如此的相悖,肯定与你没有任何共同话题了。”

    安宥柠哪里看不出孟殷的软肋,故意发出叹息声。她的伤,皆由孟殷和沈沁兰所赐,她要慢慢的奉还。

    这时,一个侍卫上前,“启禀太子,前来送贺礼的宾客都已经入席用膳,我已经邀请他们明日再来太子府享宴。还有,您特别吩咐过的遵义王,刚刚入了府,送了一樽兰花金雕来贺。”

    “什么?王爷他应邀前来了?”孟殷一脸震惊,其他人也是一样的惊奇。

    “是,正往这边前来,要面见太子殿下,哦对了,遵义王爷来的时候带了一只鸟,那鸟穿着好像穿着黑石光滑面的丝绸。王爷说天气冷,丝绸凉,让我们安排了一间气温适宜的房间,让鸟在房里用食喝茶露。”

    “本太子还以为遵义王心结未解,不愿踏进安府,特地专请他明日来太子宫,想不到他今天竟然来了。”

    孟殷觉得有些吃惊,沈沁兰心里一阵不安,为什么时机都那么恰好,帮助安宥柠。

    “丝绸凉,为什么还要穿丝绸呢?”沈沁兰问道。

    侍卫回答,“禀太子妃,太子,我问了王爷身边的随从是否需要给王爷的鸟找身厚实的衣服,王爷的随从说此鸟难遛。衣服穿的少了,茶露喝的多了,都不愿出门,今天换了好多身衣服,就穿上这件凉爽的黑色丝绸才肯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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