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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徒之路》正文 第1068章 安眉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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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铿道人离了深山,也不飞行,便只是骑马而行,他人确实很谨慎,这也是他这个家族在屡次打击之下仍然有漏网之鱼的原因。

    修士骑马,那不叫骑,叫御;法力运转入马体,那马儿就几乎感觉不到疲惫,他自己又一丝重量也没有,本来普普通通的马儿立刻就变成千里马万里驴,日行一,二千里不在话下。

    如此不足一日,便到了双城门前,找了个背静处下马整衣,悠悠然向城门走去,走不多远,身后传来重物倒地之声,却是那可怜的马儿没了他的法力滋润,透支潜力,倒地而毙。

    他是北域土著,身上路引无数,进个边陲小城易如反掌;对于立派一事,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道统,观址,人员,引荐,承信,等等一切的规矩,都是手到擒来,

    便是那个镇守双城地界的筑基修士,也完全看不出他的底细,只以为又是哪个异想天开,想要留名于世的好高鹜远者的一时冲动,所有的手续都很顺利。

    修士之间的接触,境界低的在境界高的修士面前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元婴下的中低阶修士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象是铿道人,在镇守修士面前基本想让他看出什么境界,就是什么境界;便如李绩在铿道人面前一样。

    境界到了元婴之上,隐瞒就没有了意义,因为元婴修士已经掌握了大道意境,道境,是瞒不了人的,真君同样如此。

    手续办妥,只等上报国主,再报沧浪,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谁也不会下来细查,好几万里路,当闹着玩呢?

    大部分小门派这就基本算是可以开张了,等到一,二年后正式度文下来,就可以算是三千大道中的一道,至于能坚持多久,却没人来管你,现在的状态算是,嗯,试营业!

    铿道人走在大街上,正在犹豫着是在城中潇洒几日呢,还是径直回山报信,正踯躅之时,前面人影闪动,不由的眼前一亮!

    那是个极美丽的少女,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装束就是南离境内附近少数族群的普通民-族服装,看气质象是出身大户人家,看装束又肯定不是双城土著,不用问,必是附近乡下土财主的家眷无疑。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荷包中的钱财,怎么分?”快手丝毫没意识到这个一脸正派的中年人的真实身份,还在那里讨价还价。

    铿道人一笑,“我只要他荷包中的信物,钱财归你!你觉的,我是缺那点钱的人么?”

    快手一想,说的也是,少女荷包中的银角子,真还未必有这中年人给的银子多呢,至于其中真相,又何必管那么多?

    铿道人此举,已是小心到了极致,嘱咐快手下手的,也是荷包,而不是灵器,之所以这样,就是想看看这少女身边,是否存在着保护之人。

    那件灵器,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珍贵,根本就不太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凭空掉到自己眼前。

    铿道人离了深山,也不飞行,便只是骑马而行,他人确实很谨慎,这也是他这个家族在屡次打击之下仍然有漏网之鱼的原因。

    修士骑马,那不叫骑,叫御;法力运转入马体,那马儿就几乎感觉不到疲惫,他自己又一丝重量也没有,本来普普通通的马儿立刻就变成千里马万里驴,日行一,二千里不在话下。

    如此不足一日,便到了双城门前,找了个背静处下马整衣,悠悠然向城门走去,走不多远,身后传来重物倒地之声,却是那可怜的马儿没了他的法力滋润,透支潜力,倒地而毙。

    他是北域土著,身上路引无数,进个边陲小城易如反掌;对于立派一事,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道统,观址,人员,引荐,承信,等等一切的规矩,都是手到擒来,

    便是那个镇守双城地界的筑基修士,也完全看不出他的底细,只以为又是哪个异想天开,想要留名于世的好高鹜远者的一时冲动,所有的手续都很顺利。

    修士之间的接触,境界低的在境界高的修士面前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元婴下的中低阶修士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象是铿道人,在镇守修士面前基本想让他看出什么境界,就是什么境界;便如李绩在铿道人面前一样。

    境界到了元婴之上,隐瞒就没有了意义,因为元婴修士已经掌握了大道意境,道境,是瞒不了人的,真君同样如此。

    手续办妥,只等上报国主,再报沧浪,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谁也不会下来细查,好几万里路,当闹着玩呢?

    大部分小门派这就基本算是可以开张了,等到一,二年后正式度文下来,就可以算是三千大道中的一道,至于能坚持多久,却没人来管你,现在的状态算是,嗯,试营业!

    铿道人走在大街上,正在犹豫着是在城中潇洒几日呢,还是径直回山报信,正踯躅之时,前面人影闪动,不由的眼前一亮!

    那是个极美丽的少女,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装束就是南离境内附近少数族群的普通民-族服装,看气质象是出身大户人家,看装束又肯定不是双城土著,不用问,必是附近乡下土财主的家眷无疑。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荷包中的钱财,怎么分?”快手丝毫没意识到这个一脸正派的中年人的真实身份,还在那里讨价还价。

    铿道人一笑,“我只要他荷包中的信物,钱财归你!你觉的,我是缺那点钱的人么?”

    快手一想,说的也是,少女荷包中的银角子,真还未必有这中年人给的银子多呢,至于其中真相,又何必管那么多?

    铿道人此举,已是小心到了极致,嘱咐快手下手的,也是荷包,而不是灵器,之所以这样,就是想看看这少女身边,是否存在着保护之人。

    那件灵器,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珍贵,根本就不太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凭空掉到自己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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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个极美丽的少女,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装束就是南离境内附近少数族群的普通民-族服装,看气质象是出身大户人家,看装束又肯定不是双城土著,不用问,必是附近乡下土财主的家眷无疑。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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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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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手一想,说的也是,少女荷包中的银角子,真还未必有这中年人给的银子多呢,至于其中真相,又何必管那么多?

    铿道人此举,已是小心到了极致,嘱咐快手下手的,也是荷包,而不是灵器,之所以这样,就是想看看这少女身边,是否存在着保护之人。

    那件灵器,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珍贵,根本就不太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凭空掉到自己眼前。

    铿道人离了深山,也不飞行,便只是骑马而行,他人确实很谨慎,这也是他这个家族在屡次打击之下仍然有漏网之鱼的原因。

    修士骑马,那不叫骑,叫御;法力运转入马体,那马儿就几乎感觉不到疲惫,他自己又一丝重量也没有,本来普普通通的马儿立刻就变成千里马万里驴,日行一,二千里不在话下。

    如此不足一日,便到了双城门前,找了个背静处下马整衣,悠悠然向城门走去,走不多远,身后传来重物倒地之声,却是那可怜的马儿没了他的法力滋润,透支潜力,倒地而毙。

    他是北域土著,身上路引无数,进个边陲小城易如反掌;对于立派一事,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道统,观址,人员,引荐,承信,等等一切的规矩,都是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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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士之间的接触,境界低的在境界高的修士面前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元婴下的中低阶修士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象是铿道人,在镇守修士面前基本想让他看出什么境界,就是什么境界;便如李绩在铿道人面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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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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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是那个镇守双城地界的筑基修士,也完全看不出他的底细,只以为又是哪个异想天开,想要留名于世的好高鹜远者的一时冲动,所有的手续都很顺利。

    修士之间的接触,境界低的在境界高的修士面前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元婴下的中低阶修士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象是铿道人,在镇守修士面前基本想让他看出什么境界,就是什么境界;便如李绩在铿道人面前一样。

    境界到了元婴之上,隐瞒就没有了意义,因为元婴修士已经掌握了大道意境,道境,是瞒不了人的,真君同样如此。

    手续办妥,只等上报国主,再报沧浪,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谁也不会下来细查,好几万里路,当闹着玩呢?

    大部分小门派这就基本算是可以开张了,等到一,二年后正式度文下来,就可以算是三千大道中的一道,至于能坚持多久,却没人来管你,现在的状态算是,嗯,试营业!

    铿道人走在大街上,正在犹豫着是在城中潇洒几日呢,还是径直回山报信,正踯躅之时,前面人影闪动,不由的眼前一亮!

    那是个极美丽的少女,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装束就是南离境内附近少数族群的普通民-族服装,看气质象是出身大户人家,看装束又肯定不是双城土著,不用问,必是附近乡下土财主的家眷无疑。

    铿道人倒是没有垂涎之色,或者说,他垂涎的不是女色,而是物件,那名少女颈项上一条看似普普通通的五彩项链!

    边地女人,必有类似的饰串,不过都是不值钱的石头串成,五颜六色,好看是好看,却一文不值;不过铿道人眼力何等了得,他只一搭眼,立刻便知那串项链不是凡物,而是灵器,还是最极品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而且,他自己也早已盯了父女很久,正想下手呢,

    “荷包中的钱财,怎么分?”快手丝毫没意识到这个一脸正派的中年人的真实身份,还在那里讨价还价。

    铿道人一笑,“我只要他荷包中的信物,钱财归你!你觉的,我是缺那点钱的人么?”

    快手一想,说的也是,少女荷包中的银角子,真还未必有这中年人给的银子多呢,至于其中真相,又何必管那么多?

    铿道人此举,已是小心到了极致,嘱咐快手下手的,也是荷包,而不是灵器,之所以这样,就是想看看这少女身边,是否存在着保护之人。

    那件灵器,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珍贵,根本就不太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凭空掉到自己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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