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520 > 都市言情 > 汉天子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横生事端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横生事端

推荐阅读: 邪王嗜宠:神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   妖孽修真弃少   我寄人间   从今天起当首富   宠妻入骨:神秘老公有点坏   重生之再铸青春   超级修真弃少   修复师   万古第一神   我在坟场画皮十五年   裂天空骑   武神主宰   神医萌宝   重生南非当警察   神道仙尊   妖夫在上  

    刘伯姬这句话,让刘秀和许汐泠都红了脸,九儿在旁也是一副忍俊不禁、幸灾乐祸的样子。

    刘秀抬手,在刘伯姬的额头轻弹了一下,说道:“什么我的女人,这是一个姑娘家该说的话吗?”还新找的,本来也没有旧的。

    而后他又补充一句:“汐泠是我的门客,伯姬不得无礼!”

    刘伯姬捂着额头,不满地瞪眼刘秀,接着又上下打量一番许汐泠,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小嘴,说道:“还门客?!谁信啊!”

    刘秀笑了笑,说道:“走吧。”

    “去哪?”小姑娘语气不善地问道。

    “你不是要住这吗?自然要去挑一间你喜欢的院子。”刘秀乐呵呵地说道。

    刘伯姬想了想,说了一句:“有理!”然后也不等刘秀,自己先气鼓鼓地走了出去。

    刘秀摇了摇头,向许汐泠和九儿招了招手,一并向外走去,同时说道:“汐泠,伯姬年纪尚小,有言语不敬之处,请你多担待。”

    许汐泠一直都是面带着笑意,柔声说道:“主公言重了,伯姬小姐聪明伶俐,又性情爽直,汐泠喜欢得紧,又怎会怪她呢?”

    不管她这话是不是虚情假意,违心之言,反正刘秀听了是挺高兴的,脸上的笑意也加深了几分。

    虽说天色已经大黑,但宅子里的灯台都有被点亮,无论走到哪里,光线都很明亮。

    由于宅子太大,若想仔细逛的话,只怕一天都逛不完,刘秀等人也只能是走马观花的大致看一看。

    走了一会,刘秀把领路的刘全叫了过来,说道:“以后家中不必点亮这么多的灯台,太浪费了。”

    刘全连忙躬身说道:“是!公子!”

    刚从前院走到后院,九儿便停下脚步,说道:“主公,我就住在这儿吧!”

    刘秀举目一瞧,九儿选的院子不大,也很简陋,里面就是一间正房,两间厢房,其中的院子只有十步见方的样子。刘秀看罢,好奇地问道:“九儿,我们才到后院,你不再挑挑了?”

    刘全接话道:“九儿小姐,这……这间院子是给下人住的!”

    “没关系,我就住在这里!”九儿过惯了苦日子,对住的地方从来不挑剔,她之所以选择这间院子,是因为它离前院最近,进出宅子也都很方便。

    见九儿对这间院子很满意,刘秀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点点头,对刘全说道:“刘全,你安排人,仔细收拾一下。”

    “是!”刘全点头应道,随即叫来一名小厮,令他立刻去收拾。

    继续往前走,穿过一座漂亮的花园,到了后院深处,这里的院子大多都是又大又豪华。

    他们一行人逛到一座距离花园不远的院子前,刘秀和许汐泠的眼睛同是一亮。

    这间院子里种满了梅树,虽未开花,但也碧绿盎然,令人赏心悦目。刘秀清晰记得,许汐泠在湖阳家中的院子就种满了梅树,与这间院子很像。

    许汐泠亦是第一眼就相中了这间院子,见刘秀含笑看着自己,她嫣然一笑,说道:“主公,汐泠能否住在这里?”

    还没等刘秀说话,刘伯姬抢先说道:“三哥,我喜欢这间院子,我要住在这里!”

    这座宅子里有那么多间院子,刘伯姬哪座都看不上眼,偏偏就挑中了许汐泠所选的,刻意针对她的意图自然很明显。

    刘秀暗叹口气,问道:“还有许多间院子没去看过呢,伯姬不想再去看看了?”

    刘伯姬得意洋洋地瞥了一眼许汐泠,说了一句:“三哥,我就喜欢这里!”然后摆出一副你看着办的样子。

    刘秀颇感为难,自家的小妹,他能不了解吗?她根本就不喜欢梅花,而许汐泠喜欢梅花,这点他早就知道。

    这间种满梅树的院子,简直就像是为许汐泠量身定制的,可小妹偏偏要来插上一脚。

    就在刘秀考虑该如此劝说小妹,另选别处的时候,许汐泠含笑说道:“主公,既然伯姬小姐喜欢这间院子,就让伯姬小姐住吧!”

    刘秀微微皱眉,许汐泠可是自己的门客,既是属下,也是客人,小妹一再针对人家,未免太过无礼。

    他正要说话,许汐泠目光一转,看向一旁,柔声说道:“主公,汐泠看那边的景色不错,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见许汐泠主动退让,不敢与自己争抢,刘伯姬小脸上得意之色更浓。虽说已经选好了院子,但看到刘秀和许汐泠向一旁走去,她还是好奇地跟了过去。

    许汐泠这回选的院子,是整个宅子最大又最奢华的院子。看到许汐泠选中这里,刘全吞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说道:“许……许小姐,这间是主院!”

    也就是说,这里宅中主人的院子。

    听闻刘全的话,刘伯姬立刻气得小脸涨红,正要指责许汐泠,后者倒是主动开口道:“原来是主院,汐泠不知,是汐泠失礼了。”

    刘秀几乎连想都没想,说道:“汐泠可以住在这里。”

    此话一出,别说刘伯姬和刘全嘴巴不自觉地张开,许汐泠也是满脸诧异地看着刘秀。后者继续说道:“我住在别的院子就好。”

    刘伯姬鼻子都快气歪了,三哥是宅子的主人,不能住在主院,要被挤到其它的偏院中,这成何体统?

    她不和刘秀说话,大步流星地走到许汐泠近前,狠狠推了她一把,说道:“许汐泠,你什么意思啊?这里可是主院,你也配住在这里?”

    没等许汐泠说话,刘秀不悦地皱起眉头,说道:“她配!”

    刘伯姬瞠目结舌地看着刘秀,后者一本正经地说道:“淯阳东岸一战,汐泠不顾安危,只身潜入敌营,刺杀敌军主将,助我军一举攻克官兵的东岸大营,别说这区区的一间主院,即便汐泠要整座宅子,她也配。”而且以她之功,是绰绰有余。

    他一句话,把刘伯姬堵得哑口无言,她做梦也没想到,眼前这个妖媚入骨,一脸狐媚相的美艳女子,竟然那么勇猛,敢于潜入敌营,刺杀敌主将,她得有多大的胆子,多强的身手?

    刘全在旁也是身子一震,看向许汐泠的眼神都变了。

    3

    许汐泠低垂着头,没有说话,但心是暖的,眼睛也是热的,原来主公一直都有记得自己的贡献,只是没有时常挂在嘴边罢了。

    见众人都是沉默不语,刘秀斩钉截铁地说道:“就这么定了,以后汐泠就住在这里,我的院子,只要有间书房就好。”

    “啊!是、是、是,公子!”刘全回过神来,点头如捣蒜,连声应着。

    院子的分配,总算是告一段落。看着占据了主院的许汐泠,刘伯姬更是满心的不痛快,趁着刘秀和刘全走开的时候,刘伯姬快步走到许汐泠身旁,小声说道:“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的心思,你喜欢我三哥对不对?”

    许汐泠先是一怔,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看眼已走开有段距离的刘秀,又瞧瞧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刘伯姬,柔声说道:“伯姬小姐误会了,汐泠身为属下,自然是喜欢主公的,不过主公乃人中之龙凤,汐泠不敢对主公有非分之想。”

    “哼哼!最好如此!”刘伯姬看着许汐泠,哼笑两声。

    刘秀正往前走着,一名家仆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说道:“公子!”

    “什么事?”刘秀停下脚步,不解地看着那名家仆。

    “公子,刘嘉、张平、朱云三位将军求见!”

    刘秀暗暗皱眉,现在都什么时辰了,他们仨跑来干嘛?他沉吟片刻,说道:“请他们到大堂等我。”

    “是!公子!”家仆答应一声,快步跑开。

    刘秀让刘全带他到了一间距离主院不远的偏院,大致看看,感觉还可以,说道:“我就住在这了。对了,宅中有我能穿的衣服吗?”

    现在他身上的这套衣服,已有好几天没换过了,而且还是从淯阳东岸大营里缴获来的,也不太合身。

    刘全笑道:“有的,大将军叮嘱过了,老奴也早已让人订做了一些。”

    “好!”刘秀满意地点点头。

    等他换好了衣服,才去到前院,刘伯姬、许汐泠、九儿也有跟着他一同到了前院大堂。见到刘嘉、张平、朱云三人,刘秀拱手说道:“嘉哥、平哥、云哥!”

    刘嘉三人齐齐拱手回礼,正色说道:“将军!”

    他们之间私交深厚,私下里,刘秀会叫他们哥,而他们也会叫他阿秀,现在却以将军相称,说明三人来此不是为私事,而是有公事。

    刘秀摆摆手,改口道:“三位将军请坐。”

    “不坐了,城内出事了。”刘嘉面色凝重地说道。

    刘秀不解地问道:“出了什么事?”

    “刘谨在百香楼,因争夺一女子,把钟府的大公子钟越杀了。”刘嘉说完,眉头都快拧成个疙瘩。

    刘秀听后,眨了眨眼睛,狐疑道:“百香楼?”

    张平接话道:“是一家青楼!里面的都是官妓!”

    以前,新野还真没有多少官妓,舂陵军攻占新野之后,县衙里的官员皆被斩首,家也被抄了,年轻点的女眷都被贬为官妓,百香楼就是接受官妓最多的青楼之一,一时间,生意兴隆,人满为患。

    而刘嘉提到的钟越,是新野钟家的长公子,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左右岁。钟家是士族大户,也是新野的名门望族之一,与邓家的关系很好,以前刘秀在姐夫家还见过钟家的老爷。

    想不到,刘谨竟然把钟家的大公子钟越给杀了,而且仅仅是因为一名女子。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 抗日狙击手   杨潇唐沐雪   月亮在怀里   穿成耽美文炮灰女配   咸鱼他想开了   武道科学   谁让你不认真创世!   网游之泱泱华夏   铠圣   我的明星未婚妻   异界之遍地黑店   都市阴天子   仙纵   侠气纵横   狂野大唐   妖灵的位面游戏   阴曹地府大云盘   在修仙界的相师   你的完美人生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